央行:网购限额五千是误读 仅针对用账户余额付款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2015-08-01 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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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晚,央行正式对外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有市场人士对于意见稿中第二十八条解读为,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对此,市场反应强烈,称“剁手党们表示再也不能买买买了”!不过今早,央行出面澄清,这条规定仅限制余额支付,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

对于确保帐户安全的验证要素,《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三种,分别是仅客户本人知悉的要素,如静态密码等;仅客户本人持有并特有的,不可复制或者不可重复利用的要素,如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动态密码等;三是客户本人生理特征要素,如指纹等。其中,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对此市场解读认为,第三支付账户支付额度为5000元,然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予以了澄清:

蔡洪波:这个看法是不对的,对这个最高支付限额主要是针对支付帐户余额这种操作方式的交易,就像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分层次的,它是按照这个支付验证的方式的安全级别来进行划分的,在最高层次级别的上实际上是没有额度限制的,只是客户跟这个支付公司签订这个约定就可以了,那在中间这个安监层次确确实实是要不高于5000元的每天累计只有不超过5000元的这种要求,那么最低层次性的要求每天累计支付不能超过1000元是这种安排,那么要是通过这个其他方式支付,按比方说通过这个网关支付,或者是绑定银行卡快捷支付,是没有这个额度限制的。

也就是说,一位使用不包含这两种方式验证的账户的消费者如果想在网络上一台6000元的手机,即使余额有足够的钱,也只能划走5000块,剩下的钱则需要通过银行账户,比如快捷支付的方式划转,操作上并不会复杂很多。

互联网金融独立评论人陈宇:在这种限级下绝大多数民众使用互联网支付购物所带来的便捷性,央行出台的这个管理办法是怕支付机构把同一个支付公司并成了一个吸收存款的公司,最终是要保护老百姓流动的资金安全的角度考虑。

至此,“剁手党们”对于5000块不够买买买的担忧算是解除了。事实上,第三方支付限额引发关注不是第一次,早在今年三月,这份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限额就已经引发过一轮讨论。当时,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就曾明确:

穆怀:这个办法关键不是在限额,而是怎么样控制网络支付中的各个环节的风险。

这样一来,文件制定的初衷就比较明晰了,这并不是一份限制网络消费的文件,而是要规避资金沉淀在平台有可能引发的风险。但这并不能够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舒展额头。

第三方支付平台人士:如果提供开户的话,你需要除了身份证外,你需要去做三个以上这样一个提交三个以上这样一个身份证明,你想在今天这样一个中国,除了公安网的信息是全国联网的之外,其余的包括社保、教育这样的一些信息都没有全国联网的,他怎么去找着这样一个机构为了开这么一个第三方支付帐户的话去做这么多证明。

此外,由于目前P2P平台大多采取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归集,易宝支付首席执行官唐彬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消费类支付账户年限额10万元、综合类支付账户年限额20万元的限定,也将对P2P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限制。

唐彬:那肯定会有,一定会限制的,对于眼前而言,比如说金本的限制,年累积20万的话,做个理财产品,如果现在P2P理财一理就是好几万块钱吧。

但唐彬同样表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在经过高速发展之后,的确应该进入监管规范的过程,如此才能使得行业发展更加健康。(记者刘祎辰 实习记者黄枝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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