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我省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检查
摸底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从省工信厅获悉,9月起,我省将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这些机构是否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担保等情况。 按照检查要求,省工信厅将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本金是否在账,有无抽逃、挪用资本金的行为。对外投资和资金运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比例,投资收益与风险情况。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担保机构,是否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挪用挤占客户保证金行为。这次检查将对2014年以来担保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内容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担保笔数、担保户数、担保金额、放大倍数,其中,与哪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开展了业务合作,机构授信额度是多少,担保合同的签订份数。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情况,包括借贷双方名称、金额、担保时间和期限等。这次检查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担保资本金、超范围经营、超比例担保、超比例投资等行为。 检查将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确定,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单位,由省工信厅按照20%比例随机抽样,确定检查名单。对省直融资性担保机构,省工信厅将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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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担保,存款 |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