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日报】银行理财“提前终止潮”说法无据
“提前终止潮”的提法并不准确,有博眼球嫌疑。观察近期提前终止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发现,结构化产品占据大多数,此类产品一般挂钩衍生工具,如果其挂钩的投资标的遭遇剧烈波动逼近或跌破止损线,就会触发提前终止,银行出于安全考虑终止产品属于正常市场现象。此外,50款产品在整个银行理财市场中占比很小,谈不上“提前终止潮”。 需要注意的是,提前终止属于合规行为,相关条款均写入了结构化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建行今年8月17日提前终止的乾元“鑫安利得”2015年第2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写明,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建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两种情形分别为,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该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以及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
关键词:银行理财,提前终止 |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