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企改革意见出台意味着僵尸企业大限已到
【导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抓紧处置“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国策汇议”专栏关注:国企改革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上。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什么是“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跟那些因为“问题资产”陷入困境、但往往能很快起死回生的企业相比,“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一旦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救助,社会局面可能更糟。这样的“僵尸企业”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不能任其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主持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时说,“对那些‘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抓紧处理,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这样能够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的总体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 分析起来,“僵尸企业”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一些原有的所谓传统优势行业长期在“低小散”徘徊,升级遇到“天花板”,导致“僵尸企业”所占比重较高。与此同时,市场需求、企业决策、相关政策、发展环境等也是“僵尸企业”产生的重要原因。如市场竞争和需求变化,企业调整升级跟不上市场变化陷入僵局,企业决策不够科学、投资失误,导致资不抵债。此外,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银行信贷系统“互保联保制度”等也是问题的成因。 在国企改革的深化过程中,如何抓紧处置“僵尸”企业?国企改革的最终成效,要如何体现?知名财经专栏作家叶檀就此做出解读与评论。 经济之声:我们知道“僵尸企业”不但制约产业发展升级、不利于区域经济稳定增长,而且可能影响区域社会稳定。这次李克强总理把处置“僵尸企业”放在国家层面,力度更大了,在实际操作过程还会面临哪些难题? 叶檀:处置“僵尸企业”一般有两种途径。第一,一个企业如果长期扶不起来,它就要进入破产重组阶段,如果破产重组还是无法变好,就要最终破产。第二是并购重组,如果这家企业还有一些好的技术、好的品牌,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的尽可能减少成本,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起死回生”。 但是“僵尸企业”再扶持起来非常困难。首先,如果是地方企业,地方政府非常不愿意处置,因为处置过程中会面临人员、税收等一系列难题。其次是企业不愿意,因为它也会面临今后的信用和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再者,处置程序一般来说并不清晰,因此只能是不断给这些“僵尸企业”输血。 经济之声:不同的企业变成“僵尸”的原因是不同的。在处置方式上,怎样依据不同的企业情况制订解决方案,应该本着一个什么样的原则? 叶檀:的确,结果是一样的,都是“僵尸企业”。不同在于,有的企业其实没有任何竞争优势,也没有任何品牌优势,这样的企业基本应该以破产为主。另外一些企业,如果它还有一些好的资产,比如曾经有过好的品牌,或者有某项领先的技术,这些企业有被行业内其他企业并购重组的可能,可以通过并购重组获得新生。 经济之声:近日正式公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国企改革精神的具体化、明晰化,同时也是指导未来国企改革的五年规划。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这一指导意见对国企中的“僵尸企业”,意味着什么? 叶檀:这个指导意见对于国企里的“僵尸企业”,可能意味着“大限已到”。以前我们一直也在处置“僵尸企业”,但因为成本等种种难题,从来没有真正大规模地处置。这一份“指导意见”出来,意味着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已经刻不容缓。 经济之声:李克强总理说,国企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最终成效也要体现在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怎么理解这句话的深意? 叶檀:不管国企还是其它企业,从微观的层面上来说,都是竞争性的企业,它就需要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标准,就是通过改革之后,它们能不能盈利,能不能解放生产力,这才是最重要的。 (记者崔佳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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