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第四次国企改革 市场化和产权改革受关注
历时近2年的筹划,占GDP半壁江山的国企新一轮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于9月13日正式面世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被称是“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国家级版本”。它是中国启动的第四次国企改革,将是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指导中国国企改革的参照系,必将开启国企发展新篇章,也是中国国企改革发展史上的新里程碑。 改革意见一出台便广受关注,多数专家认为,国企改革突出的亮点是“市场化”,核心是产权改革,改革红利值得期待。但要注意强化监督,确保国企在国有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能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人私利。 改革关键词 涵盖国企改革核心思想 注重精准性 作为顶层设计的改革文件,《指导意见》中的“薪酬分配”、“管资本”、“员工持股”、“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红利”、“向外资开放”、“党的领导”等关键词基本涵盖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核心思想。既确定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步骤和目标,也凸显了以国企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改革逻辑。 “此次改革更加注重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曾这样评价此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方面将取得决定性成果。 专家解读 亮点是市场化 核心是产权改革 此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一面世,其中“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管资本”、“国企薪酬”、“员工持股”等系列“改革关键词”就引发各方专家官员的回应与解读。多数专家认为,国企改革突出的亮点 “市场化”方向,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改革。改革红利值得期待,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国企股权多元利于遏制高管腐败,但不宜全员持股,全民持股最大的问题是影响企业上市融资。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此次《意见》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市场化也是判断国企改革是否到位的标准。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充分竞争性领域的企业,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推进股权多元化,股权不设限(可控股,相对控股,也可参股)。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很多专家赞成国企股权多元化。国资委人士曾表示:“实行企业员工直接持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便于形成资本持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许保利也曾公开表示,国企股权多元化有助减少高管腐败。 “这份指导意见关于产权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提出要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认为。 “员工持股需注意底线,不能搞全民持股。员工持股应设负面清单,可以增量优先,科技企业优先;不同类型的企业,员工能持股的比例也需划分。此外,持股也要程序化、公开化。”李锦也强调。 李锦说,“管资本”是国企改革意见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关键词。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推出“国资委-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经营性国企”构成的三级模式,取代现有的“国资委-经营性国企”的二级国资管理模式。改变了此前国资委“既管资产,又管经营”的乱局,也顺应了全球国资管理的主流模式。国资二级管理模式实现了“政企分开”,那么三级管理模式则是在“政企分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资企分开”。 “国企投资经营公司是将投资和经营分开,让企业独立走向市场。变成三级管理模式后,国资委对投资经营公司的监管将集中在资本增值、干部任命、监管、考核方面,国资委不会过多干预具体经营业务。”李锦分析道。 薪酬改革 国企改革红利不能变成个人私利 不会降薪 而薪酬改革也是此次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很多人会担心出现降薪潮。对此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9月14日回应称,国企改革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对于过高偏高收入要调整。将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建立与国企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分配制度。 此次国企改革意见提出薪酬管理实行行政(任命、考核、薪酬、退出)和市场(任命、考核、薪酬、退出)“双轨制”,这样可以进一步推进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进程。“甘蔗不能两头甜,不能既占着体制内的级别待遇和铁饭碗的好处,又希望拿到市场化薪酬。”周放生说。 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持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对此,新华社发表社论,强调要强化监督,绝不能在改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党报也刊发评论员文章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国企从竞争性领域大规模退出,更不能把国企改垮了、改没了,而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也公开表示,这次国企改革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能把国企改革变成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机会,更不能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 改革历史 37年来启动四个阶段的国企改革 作为中国经济稳定器的国企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举重若轻,牵一发而动全身。国企改革是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纵观国企改革历史,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978年-1992年为准备阶段,核心是放权让利,初步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推动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下的纯政府部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转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有所提高;1993年-2002年为起步阶段,核心是壮大国有企业,此阶段,国企亏损异常严峻。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后,国企改革转向所有制层面。股份制改造,国企兼并、重组、破产和出售逐渐掀起高潮;2003年-2013年为攻坚阶段,核心是做强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大批巨无霸央企登陆资本市场;2013年至今为克难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企改革进入第四阶段,此次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改革、管资本、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目的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最终发展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这其中,有几个对国企改革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性时间节点不得不提。 1984年至1998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启动,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全面推行;1998年至2002年,上百万中小企业改革退出公有制、5000多家大中型困难企业关闭破产;2002年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国资委,推动企业重组、改制上市,试点董事会。建立再就业中心,托管、安置3000多万下岗职工。 在前期改革中,国有大企业体制基本没触动,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中其问题日益暴露。2003年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以国有大企业改革为重点的阶段。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四项措施基本构成了后续国企改革的指导纲领。 2014年,被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2015年则成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这两年中,国企改革正有序推进。 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宣布6家央企启动“四项改革”试点。2015年7月14日, 6家试点央企旗下23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5家因筹划重大事项处于停牌状态。 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提出要重点推进国企等体制改革。8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文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随后,媒体称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进入面世倒计时。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酝酿近两年时间,终于出炉。足见调整国有企业利益格局,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多复杂。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改革就是利益调整,推动起来会更艰难。 不管怎么说,37年来的不断改革使国有企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改革还在继续,还需攻坚克难。 (记者 张艳玲) |
关键词:国企改革,产权改革,指导意见,国资委,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国有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