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支持信托公司上市与并购重组

来源: 财新网 作者: 2015-10-09 1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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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撰文指出,银监会支持信托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上市与并购重组,优化股权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截至2015年2季度末,我国信托公司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15.87万亿,信托业已成为金融业第二大子行业。但是受经济新常态影响,我国信托公司面临巨大挑战。

  邓智毅指出,一方面,信托业发展环境“五期叠加”。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对信托公司来说还要再加上两期,一个是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期,一个是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张期。另一方面,受“五期叠加”影响,信托业现有发展模式面临“三个难以为继”的压力:一是信托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特性将难以为继;二是信托行业“重规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三是以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模式难以为继。

  邓智毅坦言,我国信托业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过,信托业未来市场潜力依然巨大。随着经济增长趋于平稳、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和个人财富不断增长等因素带动,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将迎来更多市场机遇。

  如何从监管上推动信托公司创新转型?邓智毅表示,银监会支持信托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创新实践,实现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

  除上述支持符合条件信托公司上市等监管思路外,邓智毅还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研究试点信托直投、家族信托、并购信托、海外信托、专业销售等子公司,并制定相关业务规则。

  由于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模式难以为继,邓智毅表示,要督促信托公司逐步改造信贷类、通道类业务模式,引导信托公司探索符合自身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打造属于信托业自己的“专属捕鱼区”,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外,邓智毅指出,要强化信托业风险防控。按照“责任明确、分析准确、区别对待、稳妥处置、防止蔓延”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强化信托公司在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配合。二是加强风险监测,紧盯信托项目台账、公司经营变化、股东、高管情况以及案件风险,对重点行业、区域、公司、项目风险动态分析。三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稳妥处置风险,充分发挥保障基金“安全网”“压舱石”的功能作用,同时争取多方支持,防止风险蔓延。四是进一步加强合规监管,强调合规文化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运行。

关键词:银监会,信托公司,重组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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