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80%医疗卫生机构将实现电子病历共享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医保支付将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医院的药品储藏、保管和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全面落实“631”补偿政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完善补偿机制。 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石家庄将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今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分别提高到110元和人均不低于1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提高到40元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明确村医队伍建设、收入养老待遇、规范从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展监测。 全市80%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电子病历共享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联网医疗机构之间以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推广鹿泉模式,加快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应用进度,推进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居民健康卡发放使用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 加快远程医疗建设,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建设。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全市80%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以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此外,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医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30%。县级中医院要发挥区域引领优势,以领办、托管和技术协作等形式,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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