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金所:P2P监管细则出台, 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铺路
12月28日下午,银监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在这个问题平台多如过江之鲫的时候出台,无疑会给整个行业带来积极影响,《办法》设定了18个月的过渡期,用以让不合规平台自省、自查、自纠,这18个月相信也是P2P行业非常时期。 《办法》明确了P2P行业制度规则有银监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对P2P行业中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而公安部则起到打击金融犯罪,最终主导监管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与此前贷金所董事长王坤预判的监管方向差别不大,依旧采用的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等监管政策,地方监管成主导,备案机制也改为更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事后备案。 明确“红线”坚守“红线” 《办法》出台后、采用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规定了平台不碰资金、不设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限制P2P平台线下业务等十二项规定。除了十二项外,《办法》还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且网贷平台需实时披露逾期率、坏账率,要求披露审计报告和网站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结果等信息公开要求。 贷金所董事长王坤认为:“网贷平台的信息公开透明,宏观上讲来说利大于弊,除却隐私权益的隐患外,信息公布有利于改进当前行业形象,提升平台机构的公信力,对投资人了解平台,以及行业风险控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预估《办法》实施后,对于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平台信息披露相信会有更好的办法。” 当被问及对于贷金所如何在监管来临之时起到积极推进的作用时,贷金所王坤则认为:“在行业高速发展和监管之靴落地的大背景下,以政府积极宣传调配监管为主导,贷金所以及行业内各个平台主要起到积极配合的作用,要做的是如何以身作则,自省自纠,争做行业典范。不过以监管政策落地初期形式来看,政府主导的监管规则还是以政策和市场双管齐下,给予行业正面专业形象,给后期监管营造健康良好氛围” 《办法》管理机制或成P2P发展关键 《办法》颁布的总体要求还是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为主,P2P作为互联网金融分支,其信息流通以及资金流动十分迅速,拓宽服务群体和范围十分便捷,监管下金融创新或成平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的重要渠道。 然而贷金所董事长王坤先生对监管细则下的金融创新持独特观点,监管细则已经出台,其中涉及巨细,如若盲目创新,一味只求结果,结果反倒会差强人意,金融创新一直是贷金所运营中的特色风格,自成立以来,贷金所一直致力于金融创新,但截至目前贷金所仍然只在资产证券化、三农金融、供应链金融、智慧城市等项目中取得建树,,所以平台在努力创新的同时,建议量力而行,切勿夜郎自大,舍本逐末,稳打稳扎、健康可持续发展才是一个行业强大的最佳道路。贷金所王坤如此说道。 诚然,政府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行业必将掀起创新浪潮,其中贯彻落实有之、投机倒把又有之,在规则条框也趋于完善之前,我们更多的还期待在这18个月中P2P行业能够自我净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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