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认定首批353人为新型职业农民
卢龙县日前认定该县首批353名新型职业农民,并为他们颁发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根据《卢龙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县按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和程序,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评定资格进行审查、审核,卢龙县2014年有131人、2015年有222人符合认定条件,通过了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认定,被认定为卢龙县首批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 卢龙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评选并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目的是让他们在今后的产业发展中充分利用所学的知识,在助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更好地带动和引领周边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增收致富,推动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
关键词:经济,农民,银行 |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