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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唐山分行组织全辖营业机构大力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来源:长城网综合 作者:褚小芹 2016-03-16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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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环境,建行唐山分行积极组织全辖一百多家营业机构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建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落到实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活动的具体实施进行认真安排与部署,明确了部门的分工与合作;市分行团委也下发文件要求全行团员青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建行统一印制宣传折页23200份,配送到所辖网点,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主题鲜明,内容方式灵活多样

  建行此次“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紧紧围绕“权利·责任·风险”这一主题,以各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利用条幅、网点LED、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等为载体,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帮助社会公众了解金融知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将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制作的宣传片通过“建行唐山分行”微信公众号发布,要求全体员工广泛转发,扩大宣传面;二是厅堂宣传方面,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三是业务宣传方面,该行各营业网点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LED大屏幕、宣传手册、短信平台等方面,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四是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法定权利和争议解决方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使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活动期间,建行宣传队伍走出网点,采取进社区、进厂矿、进市场、进学校等形式,主动热情服务,积极宣传新消法知识,收到满意效果。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与投诉346余人次,提升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认知程度,提高了金融消费者防风险意识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能力。所属117个机构全部参与活动。如迁安支行志愿者团队还走进文化广场参加集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到助农服务点进行广泛宣传;首钢支行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走进滨河超市、滨河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客户咨询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咨询服务活动;市区福乐园支行走进社区和超市进行宣传;曹妃甸工业区支行深入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曹妃甸店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宣传小组在超市营业高峰时段向客户赠送宣传折页,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玉田支行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部门的员工参加了玉田县金融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市分行营业部利用休息时间,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银泰百货发放“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和有关征信方面的资料,普及金融知识,解答公众的咨询。

  建立机制,构建和谐的金融环境

  建行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强化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将柜面服务六项长效机制进行落实。建立问责和监督的客户问题解决机制,强化了“首问负责制”;完善“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共赢”的经营管理考核机制,建立产品销售的长效机制;建立标准化导入、监督和自检的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个人业务网点培训机制,网点员工服务理念、服务文化、公关礼仪等员工综合技能培训常态化,坚持不间断的学习;建立了分行主管部门和支行、网点相关人员客户服务管理约束、问责处罚机制;将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监测、服务效率和重大客户投诉指标列入支行考核。

  下一步,建行将以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引导金融消费者有序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为目的,进一步完善长效宣传机制,做好金融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和谐的金融环境。(褚小芹)

关键词:建行,唐山分行,全辖营业机构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