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地产等四行业“营改增”
省国地税已完成28.77万户试点纳税人户籍交接 日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户籍交接,共移交试点纳税人28.77万户。其中,建筑业5.92万户、房地产业1.38万户、金融业0.81万户、生活服务业20.65万户。这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这次四个行业的“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改革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如个人二手房交易等。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对于增值税不了解,这对国税部门的征管和服务是一大考验。为确保四个行业“营改增”在我省顺利实施,全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全程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咨询,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同时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5日。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全省办税服务厅将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 省国税局表示,为确保5月1日四个行业“营改增”在我省顺利实施,全省国税系统将认真做好移交纳税人的核对工作,税务机关能做的工作不给纳税人添负担,能统筹部署的工作不重复下户核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完成户籍的接收核对,确保移交户籍清楚、信息准确,为后续工作争取时间和主动。 近年来,我省“营改增”推行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紧锣密鼓有序展开。从2013年8月1日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已先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试点。通过税收数据分析,已经纳入“营改增”行业的税负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纳税人 |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