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新规影响调查 四类公司面临“命运”抉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2016-03-22 09: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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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险新规影响调查,四类公司面临“命运”抉择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增速为15%-20%。

  人身险市场格局生变?

  3月1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有关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控制在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且不满3年(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3年后的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的50%等。

  这意味着保监会在一定程度上叫停了此前高歌猛进的高现价产品,对人身险业难免会产生一定影响。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的同业数据显示,2015年人身险新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中短存续期产品并非一支独大。具体而言,人身险新单期缴保费3009亿元,同比增长59.7%,较总保费增速高16.6个百分点;全年长期期缴业务(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保费)规模累计1802亿元,同比增长53.9%,增速较上年大幅提升26.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受访者多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表示,“人身险公司基本分为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四种类型,《通知》的发布主要影响的是投资驱动型,对其他类型影响各异。”

  在上述背景下,2016年人身险市场将何去何从?受访者普遍认为,“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在15%-20%,但也将面临着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和新利差损等风险。”

  四种业务模式影响各异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人身险公司的梳理及对20余位资深人士的采访后发现,人身险公司基本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

  第一种模式是以国寿股份、人保寿险、太保寿险、平安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老七家”为主,规模与价值并重。这一模式呈现出适度规模、重视价值,新业务以个险长期期缴为主的业务特点,盈利模式一方面是代理人销售长期期缴业务获取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是依靠资金综合投资运用能力盈利。

  而所谓投资驱动型,是以富德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中小人身险公司为主。这些中小人身险公司的业务特点突出“快”字,即快速聚集资金,依靠投资盈利,绝大部分保费收入来自中短存续期产品,经营盈利模式是通过高成本短期融资积聚规模,依靠权益类投资等获得超额利润。

  第三种模式则偏向于价值型,以友邦保险、华泰人寿等人身险公司较为典型。价值型的保险公司以价值和利润为发展导向,主要经营高价值率业务,在经营盈利模式上追求业务和公司盈利性,对规模发展程度要求较低,依靠产品和服务的高利润率实现盈利。

  最后一种是包括建信人寿、工银人寿等的股东型人身险公司。这一模式的业务特点为保费绝大部分来自银保业务,业务结构追随市场,通过股东资源获取保费,依靠分享股东资金运用优势分享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种类型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四种类型也存在相互交叉和渗透。

  一位人身险公司精算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表示,“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受限,对所有人身险公司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分为轻重缓急。近年来,一些以中短存续期产品为主打方向的中小人身险公司,此次势必深受影响,甚至可能会出现规模保费大幅萎缩的情况,但2016年银保渠道相关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这种明显的变化可能会在2017年具体显现;股东型人身险公司对银保趸交渠道也相对依赖,影响次之;价值型人身险公司影响最小,政策调整对坚持价值和利润为发展导向的公司最为有利。2016年,四种类型的人身险公司将处于十字路口,一些可能会被淘汰,一些可能会转型,还有一些可能会抓住健康险、养老险等改革红利期迎头赶上。”

  人身险业务发展承压

  保监会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月,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397.19亿元,同比增长73.35%;人身险公司未计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2157.96亿元,同比增长181.17%。其中,“老七家”个险业务平均增速超过100%,银保业务进度接近全年,部分中小公司发展势头更为迅猛。业内认为:“如果以个险、银保渠道业务完成进度推测,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增速将继续保持增长,增幅可能在15%-20%”。

  值得一提的是,在15%-20%的增速背后,将是人身险业务质量的调整与提升。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 2016年“老七家”均主动控制趸缴和短期期缴业务发展,着力发展个人代理渠道和长期期缴业务;部分中小人身险公司,如阳光人寿、合众人寿、国华人寿等在2016年经营计划中收缩了规模保费指标,着手调整业务结构;建信人寿、工银人寿、信诚人寿等银保系公司则尝试深挖股东优势,逐步摆脱对原有银保趸交业务的依赖。

  不过,即使如此,2016年人身险业务仍将面临着一定压力。一位中小人身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表示,一方面是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受存量5年期人身险业务到期,及近两年中短存续期业务高速增长的影响,2016年人身险满期给付和退保压力预计加剧。”

  另一方面是资金运用风险。“当前,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7天回购利率在2.2%左右的水平,10年期国债利率也只有2.8%,股市预期也并不明朗,预计人身险公司利润会大幅下降,加之随着刚性兑付逐渐被打破,信用债等前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风险暴露,使得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压力加大,其他行业暴露的风险可能会波及保险资产的安全。”

  基于此,多位人身险公司人士表示,应该注意防范新的利差损风险。具体而言,“资产端,受固定收益类资产回报率下行,股市深度震荡的共同影响,保险资金运用前景严峻;负债端,人身险费率市场化后,人身险公司预定利率水平普遍提升,意味着负债成本增加,加剧负债端竞争。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存在缺口,考验人身险公司盈利能力。”

关键词:人身险,保监会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