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频现纠纷 投资者注意四大问题
近日上海光大银行代销的一款信托产品再现纠纷,引来了诸多投资者的举报。 “为什么风险声明书上没有留我们本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而是留了理财经理的电话?” “为什么是先汇款再签订合同,上面只有上海国际信托一方的公章,并没有预留给我们签字的地方……” 这是来自于“香花石”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实名举报信中的一段文字。读到这里融360小编也不禁想问,“ 为什么你们购买产品的时候没有先看合同就直接汇款?”,“为什么风险声明书上存在的漏洞你们事前没有提出修正”…… 或许投资者们会讲,银行虚假宣传,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银行的问题肯定是存在的,所以这是你上当的理由吗?面对自己辛苦所赚的“资金”,你才是最需要负责和上心的。 1、银行买到的理财产品不一定是银行的 大家一定要注意啊,不是只要在银行买到的理财产品就是银行的,按照发行方的不同还是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是由银行自己发行且进行管理的,一般来说有银行自身信用作保障,所以银行自营理财产品安全性相对较高,不必担心会被“坑掉”本金。 第二类,银行代发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发行方一般为基金,债券,信托公司等,虽然银行对代销产品设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是银行代销的产品,如果该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那么责任由发行机构或者投资者承担。 除去上面这两类比较正规的产品,还有类产品属于“编制外”的,即是由银行工作人员自己私下代理销售的,这类产品多不合规,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比较容易出现飞单和跑路的情况。 2、银行的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的 首先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银行管理,和你个人购买的其他渠道理财产品一样,存在较大的风险。其次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是用于投资的,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由低到高划分为R1-R5五个风险等级。R1级风险很低,一般可以保证收益或者保本浮动收益,R2级风险较低,一般是比较安全的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但是R3级以上就不能确保本金及收益了。 3、银行理财的相关“周边”不能轻信 关于这个银行理财周边,主要包括的是各种理财产品的宣传单,宣传语,以及银行相关理财经理等。 在面对这些宣传方式的狂轰乱炸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给自己一段时间的思考期,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文字和说明,这才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工具。 4、购买完成后还需要持续留意动态 购买理财产品之后并不意味着这个行为结束,切不可以为你的钱就是稳定的,你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跟进。 多了解自己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去向,了解整个行业的情况,使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刻在自己的监督和关注下;如果你觉得自己缺少这方面的敏感性,那就和负责该产品的理财经理多多保持联系,以防出现一些不良状况时,自己可以及时进行反应。 对一个投资人来说,事前的谨慎远比事后的各种维权要来的简单且有意义。所以好好反省下自身的问题,银行理财并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安稳,购买需要三思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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