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规范产品开发 噱头保险将遭严控
一些资本希望借道保险中介机构介入保险业,有的也被拒之门外。保监会正在收紧保险中介牌照发放,抬高门槛增加对股东风险测试环节。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设立中介机构的股东提交出资来源说明,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且资金真实而合法,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其中,股东是企业法人,上一年末(设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出资日上一月末)净资产应不为负数;而自然人股东出资的,除了提供出资日前一日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等能证明其货币资金大于出资额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据了解,在国内保险业,专业中介机构有几千家。2013年“泛鑫”事件之后,保险牌照发放一度中断,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2016年4月,专业保险中介牌照审批终于重新开闸。数据显示,自开闸到现在,已有近50家保险中介机构获得业务经营资格。知情人士也表示,目前有超过百家中介机构在排队等候经营资格。 为引导保险中介转型,征求意见稿还拟对专业中介机构增加资金托管的要求,即在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选择1家托管行开立资金托管账户,将全部注册资本存入该账户。在取得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之前,该托管资金不得动用。 对此,一位保险中介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保险中介机构发起人、股东利用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抽逃出资。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拟将风险测试纳入审批重要环节。风险测试内容包括股东背景、经历及其投资动机,以及股东及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历史经营状况等。上述保险中介人士表示,这有利于辨别是否存在利用保险中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核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是否严格隔离并实现独立经营和核算。 |
关键词:保监会,规范,产品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