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借贷平台面临退出 房地产互金业务成整治重点
为防止过多杠杆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日前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参与房地产金融业务纳入整治重点。业内人士表示,禁令的出台将重点打击房产首付贷及众筹业务,未来专注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将大量退出市场,不排除部分机构通过大额资金分包的形式钻政策漏洞。 房地产金融成整治重点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要求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表示,《实施方案》的正式出台对行业发展是一个重大利好,通过自律、他律与互律,可以助力整个互金行业从“野蛮生长”过渡到“规范发展”。一方面,经营不完善、运作不合规,乃至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将被加速淘汰,行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一个更为良性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将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优中选优,促进行业内监督与自律氛围的形成,引导平台走向合规合法的发展之路。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指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进行整治;对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进行整治;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 对此,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表示,目前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现象,新政策是想要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降降温,不希望资金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渠道又绕到房地产市场。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地产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主要依托于P2P平台和众筹平台开展。“房地产+P2P”的模式中,最主流和成熟的是房屋抵押贷款,此外还有首付贷和租金收益权产品等。相比而言,通过众筹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玩法更多,最热门的当属众筹买房,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形式是,平台从开发商处以折扣价预定一批房源后,依托平台募集购房资金购买,并由第三方房产托管公司代为持有并管理,根据众筹参与者共同决定处置房产,负责寻找有意向单独购买该房产的优质客户,房子转手出售之后,所得款项按众筹参与者投入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可视为一种线上炒房形式。 违规成本太高平台面临退出 投哪网CEO吴显勇称,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但总体而言,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应用场景,做首付贷的机构以房产中介为主。 据记者了解,不少中介机构为形成闭环已经设立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链家为例,除有传统的房屋中介业务外,链家还设立了承接P2P业务的“链家理财”,主要为买卖双方提供各类“过桥贷款”,如赎楼贷、全款贷、换房贷、个人借款、监管贷等多种房产金融产品。目前,其平台上还挂着一个名为“家多宝九号”的赎楼贷产品,用于偿还房屋银行抵押借款,使房屋可以正常交易、过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现已售罄。 一位不愿具名的互金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房贷是较为优质的资产端业务,且借贷金额较高,大额借贷平台仍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实施方案》将对其造成两方面影响。一是根据方案,取得相关金融资质是互金机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敲门砖,但方案并未明确“金融资质”具体含义,但如果指牌照,预计只有极少部分机构能够拿到,监管会非常谨慎;第二、此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包含房地产金融在内的大额借贷造成巨大冲击,本次实施方案再次强调规范互金机构参与房地产金融业务,预计将有一拨专注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大额网络借贷平台退出或转型。 该人士亦透露,如果一下子不做房地产金融项目,此前做大额借贷项目的平台会直接运行不了。在过渡阶段,部分互金机构可能会将结合房贷做的产品分包,使其符合监管要求。由于拆分标的操作难度加大了,客服体验不好,这种方式难以持久,只能作为一种暂时性的手段。 朱明春也认为,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未来的P2P网贷企业、众筹企业在开展首付贷或房产众筹业务方面有很大的威慑作用,由于违规成本太高,预计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会再在平台上推这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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