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多项举措鼓励冀商回归创业
繁荣民营经济 增强发展活力 总部回归,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并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回归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回归,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为繁荣民营经济,增强发展活力,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冀商回归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多举措鼓励和引导冀商回归创业发展。 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冀商回归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等服务。建立和发展为回归冀商投资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培育为冀商投资提供法律、政策、仲裁、咨询、财务等服务的中介组织,优化冀商投资发展的社会服务环境。 推进冀商产业集聚。支持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结合产业特色及发展定位,规划建设园中园、冀商产业园,吸引冀商回归企业参与园区产业链延伸及配套项目建设,并鼓励冀商企业整体回迁、设立省级以上区域总部、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 支持冀商企业总部回归。石家庄市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优先支持省外冀商将企业总部迁至省会,或在石家庄市设立区域性企业总部及管理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5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优惠和激励。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并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回归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冀商回归实施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项目。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冀商回归企业在石家庄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支持回归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冀商回归企业与两院院士合作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经政府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与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政府认定后,分别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同时,还为新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对带动领先技术重大项目落地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对带动领先技术项目落地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补贴;对带动先进技术项目落地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补贴。对租住房屋的据实报销,每年租房报销总额不超过5万元。 |
关键词:石家庄,冀商,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