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为贫困人口买商业保险
本报南昌12月4日电(记者魏本貌)江西赣州聚焦农村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过重问题,创新实施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构筑起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赣州明确该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当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6年该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9455.23万元,为包括2016年初步实现脱贫的人口共105万人购买了该补充保险。该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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