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妨碍依法检查被责令停止接受代理寿险新业务3个月
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发布冀保监罚〔2017〕9号行政处罚书,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负责人为李建刚。2016年11月,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河北保监局决定对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责令停止接受河北省辖区代理人寿保险新业务3个月(2017年6月26日至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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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