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征集合作服务机构和服务专家

2018-06-06 09:59:29 作者: 来源: 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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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支持和批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规划指导建设和运营的,由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省枢纽平台、设区市综合窗口平台、产业集群及中小企业集聚区窗口平台,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是为中小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我省平台网络具备服务资源聚集对接、企业服务需求发布搜集、服务活动搜集发布、政策信息发布解读、企业宣传展示等服务功能。平台网络致力于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服务第一站”的目标。

  一、征集范围

  能够独立或主导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领域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从事工业经济、产业技术、财税、信息化、创业辅导、融资咨询、培训服务等与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相关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依法经营2年以上,运行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有与经营业务范围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或专业服务人员,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4.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够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对优惠的高质量服务。

  5.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服务业绩较好,用户满意度较高。

  (二)服务专家

  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操守,有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从事行业技术、财务、融资、法律、培训、信息化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等专业水平)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熟悉所属领域或产业在国内外发展情况、国家产业政策,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行业领军人才、有较大贡献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表达清晰,能够独立承担相关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

  机构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服务机构申请表

  2.服务团队情况、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及效果,典型服务案例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扫描件

  5.主要服务产品表

  6.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专家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专家登记表》一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研究或工作成就(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近期本人两寸彩色半身免冠相片两张;

  5、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请到平台网络门户网站--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hb.cn)下载,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二)资格审查

  成立合作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小组,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入选合作服务机构名单,通过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向全省中小企业推荐。

  四、服务支持

  1、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省枢纽平台承建运营单位)统一与入选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2、建立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和专家库,对入选服务机构和专家分类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组织开展服务对接活动,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类需求予以推荐。

  3、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合作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择优认定为平台网络战略合作机构。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0311-87803321

  电子邮箱:hbptwl@126.com

关键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服务机构,服务专家责任编辑:李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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