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5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规定》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审慎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源更好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强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强化执法问责,督促上市证券公司将《规定》的一系列新要求落实到位,并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行业辐射,促进证券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
促进行业规范稳健发展
为加强对上市证券公司的监管,证监会于2009年发布了《规定》,并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进行了修订。
从实施情况看,《规定》在规范上市证券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合规、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修订《规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强监管,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上市证券公司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在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举足轻重。促进上市证券公司的规范、稳健发展,对于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修订四方面内容
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规定》做了修改完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主要修订如下四方面内容。具体来看,优化发展理念,统筹规范融资行为。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审慎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源更好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践行人民立场,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根本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态度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合规管理。要求上市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提升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对各类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规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纠治不当激励行为。
结合行业实践,完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
“整体而言,本次修订体现了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若干意见》《建设一流投行的意见》的细化与落地,有利于促进上市证券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业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