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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唐山中支的一起理赔案

来源: 河北保险协会 作者: 2013-05-20 1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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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上午11:30,新华保险唐山中支的客户服务厅前台来了老夫妻俩,说最近出了险因理赔单证索取难而无法进行理赔,情绪有些激动。

  唐山中支理赔人员经仔细了解后得知,那老夫妻俩女的姓刘,是被保险人,于2004年11月16日投保了新华保险公司的《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个人住院医疗》年交保费821元,事发当天已经交费9年,共计保费7389元。前些天她因急性胆囊炎、胰腺炎、慢性阑尾炎、慢性胃炎等在唐山开滦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医保驻院窗口直接报销,出具赔付清单,但拒绝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及发票复印件。

  刘女士与丈夫住在开平区徐庄子村,交通极为不便,他们因缺乏交通工具,每次到市里都是先骑车到镇上,然后再转坐公交车,子女又都不在身边,每次找医院,院方都说已经将发票交到当地新农合中心了,把夫妇俩推到新农合处,而新农合处又没有发票。就这样,为了发票一事夫妇俩经常往返于医院和新农合处,但一直无果。奔波了几个来回后,客户感到很是无奈,想放弃理赔,并欲退保。

  对此,经了解详细经过后,理赔人员冷静分析,一是觉得医院方及新农合不提供发票甚至连复印件也不提供有些不合常理。另外感到,如果客户因此退保,客户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避免客户的经济损失,理赔人员当即与客户一同前往医院,为客户索取理赔材料。

  当日下午13:30,理赔人员便与客户一同前往医院,20分钟后到达医院,在出院结算农合窗口排队等候,最终获知,目前发票原件已送到当地农合中心,因此无法提供复印件。对此,理赔人员当即催促工作人员拨通了医院财务室的电话,经查询,该一批次的发票还在那里。事不宜迟,理赔人员即刻赶往医院财务科查询等待复印。经过漫长等待之后终于拿到了发票复印件,但事情还没有结束,此时还需要医保科的证明章。因此理赔人员带领客户往医保科盖章,但是医保科表示没有财务科的公章不予加盖医保科的证明章。因此,理赔人员又带领客户返回财务科,恰巧财务科人员马上外出,正好被理赔人员赶在出门前,说明来意后才盖了公章,然后又返回医保科盖章。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所缺资料准备齐全。之后,理赔人员把客户送回了家。之后,理赔人员及时将资料送回公司,3天后理赔款1632.71元全部及时到账。

  对理赔人员的这次理赔服务,客户刘女士夫妻俩很是满意和感动,并表示以后一定向邻居们多多宣传新华保险公司,让更多的人都买新华的保险,享受公司周到优质的服务。

关键词:新华保险,地震,理赔

责任编辑:邓光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