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被罚的背后 走在灰色边缘 终会打回原形
2012年起,腾讯、搜狐、乐视、优酷等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开始举报快播 因腾讯等“持之以恒”的侵权举报,“惯犯”快播终于被“打回了原形”,被开出2.6亿元天价罚单,创下互联网企业被罚最高纪录,对其他盗版企业有着显著的“杀鸡儆猴”作用。业内人士认为,“涉黄”和“盗版”内容成就了快播,也让其被碾压在正版趋势的历史车轮之下,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快播的“陨落”是一种必然,国内网络视频行业在经过多轮视频大战后,需要从野蛮争战步入有序竞争的状态,目前正版内容将成为网络视频的大势所趋,优酷土豆、搜狐等都在花大价钱买大制作版权,并且不断加大自制内容的投入,比拼差异化。在此背景下,偷偷摸摸的“小盗贼”注定不会长久。 “宅男神器”的原罪 快播相关负责人曾说,“虽然我们曾自认为是技术的创新者和颠覆者,但低俗内容和版权问题一直是我们背负的原罪。”成立于2007年的快播科技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因为本身不做内容,不存储内容,只提供传输工具,为中小站长提供技术平台,帮助他们发布视频资源,获得用户,快播因此得以长期逃避监管。 在很多网友的心中,快播有“宅男神器”之称。用户在快播上观看内容只需三步,即搜索电影、点开网站、快速播放。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快播因此活得很滋润——不仅拥有大批忠实的用户,甚至获得了大笔的融资和惊人的利润。 相关数据显示,国内仅仅依靠快播做盗版影视内容的网站就多达万家,其中年收入超过千万元的网站就接近10家。这仅仅是盗版电影网站的情况,而发展更为隐蔽、吸金能力更强的色情网站,则根本无从统计。有资深站长猜测,每年这部分业务的市场整体规模,应该是普通盗版视频业务的2倍以上。 法律工作者徐明轩曾撰文指出,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往往走在法律、法学理论的前头。目前网站很少是直接提供盗播影视作品的,而是演变成形式复杂、法律性质模糊的“搜索指向”、“深层链接”、“流媒体传输”等等。这些行为是侵权,还是技术创新,在司法、版权执法界有较大争议。这也是之前行政部门无法大张旗鼓打击网络盗版的原因。 深陷反盗版诉讼 在快播科技野蛮生长之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正在改变,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也在改变。一些网站已走上购买版权和自制产品的正规化道路。快播CEO王欣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前期盗版内容帮助快播实现了快步迅速发展,但时代变了,丛林法则也变了,快播必须在规则下生存。”基于此,4月快播发布公告称“将清理低俗内容与涉盗版内容,启动商业模式转型,从单纯的技术公司转变为加强内容投入,重点购买电影版权,投资原创网络剧”,但显然为时已晚。 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在“带头大哥”腾讯的张罗下,前年起多次发起对快播等公司的盗版诉讼——2012年起,腾讯、搜狐、乐视、优酷等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开始举报快播。 2013年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就快播侵犯乐视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事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作出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快播及时删除涉嫌侵犯“乐视”、“优酷”、“腾讯”等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权作品和链接,并于今年2月15日前完成整改。腾讯今年的1月2日、1月26日、2月17日三次通过公函的形式向快播发出停止侵权的诉求。 但让人费解的是,如此密集的诉讼,并没有让快播停止侵权。3月17日,腾讯又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快播移动端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等24部作品。而腾讯拥有这24部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其采购价格高达4.3亿元,“快播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腾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这一次,快播“未能逃脱”。此案已先后被列为“国家版权局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和“2013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这意味着行政、司法部门对于快播的侵权行为,已经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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