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方案形成 电子转检明起运行
方案实施三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申报无纸化、通关单无纸化、出口直放,试点进口直通 第二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进口直通 第三阶段:在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基础上,实现单一窗口。 10大类进口清单管理货物 1.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 2.活动物及动物遗传物质 3.植物繁殖材料(含盆花、切花、切叶)、原木、水果、中药材 4.动植物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及一、二级风险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 5.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和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制品 6.实施卫生检疫的废旧物品(含人发及其制品,不包括旧机电) 7.食品、化妆品 8.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 9.出口退运货物 10.其他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必须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 企业货运成本一集装箱省去2000元 记者上午从北京一家从事葡萄酒贸易的公司了解到,其货品大多是从天津港到货。 孙先生表示,目前实施的进口货物通关方式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北京企业,货物在天津港入境,需要在北京申报纳税,而货物则需要在天津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 部分企业会办理转关手续,而这一手续也需要在海关监管车辆运送下,将货物从天津港运抵北京海关监管区域内,完成各种通关手续才再运往北京企业。“也就是说,货物不能直接从天津入关,得到北京海关绕一圈才行。” 实现通关一体化后,北京海关可将企业申报处理结果直接传给天津海关。被北京海关放行的货物可在天津海关查验后直接运往北京的企业。 “如果我的企业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大概一集装箱的货运成本能省去2000元左右,虽然折合到每瓶葡萄酒上只有几毛钱的成本,但是真的省了不少周折和奔波。”孙先生说。 记者:如何实现清单外货物的有效监管?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处长陈世松:清单管理是国际惯例,我们将部分的高风险的动植物,易腐的商品纳入清单管理,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 目前纳入清单管理的货物包括十大类,占进口的27.81%,货值占18.05%。纳入出口管理的包括五类,占0.58%,货值占0.32%。 对清单外的货物,企业可以选择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两种监管模式,出口的货物在产地申报经检验检疫合格,出口口岸不再实施监管。 对进口的货物可以直接在目的地报检,这么做只是方式的改变,但是检验检疫的标准和条件没有发生改变,既有效地保证了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和安全,又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电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