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财经频道 >> 财经专区 >> 河北财经

河北多家农村合作社“跑路” 村民称利息是银行5倍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金微 2014-07-01 09:28:1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代办员的真实身份

  在邯郸地区,有很多代办员,他们是联系农民与合作社的纽带,村民的存取业务均由代办员完成。

  很多代办员自己也是合作社的客户。伴导村代办员王先印介绍,他自己存了5万元,如果办一笔1万元的存款,能获得360元的提成。据他介绍,正信合作社共有代办员180多名,活跃在农村的每个角落。在河北大名县、邱县、肥乡县甚至是山东部分县都有正信代办员活动的代办点,有的村吸储规模高达上千万元。

  按一般理解,正是因为高息诱惑加上代办员游说,农民将钱存入到合作社中。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今年4月,高邑县宏运种植专业合作社老板跑路,涉及资金1400多万元。其中,寺家庄村涉资195万元、马村290万元,村民提到此事时称“受灾严重”。

  记者从宏运种植合作社的收据单看到,2013年存入的年收益率只有4.5%。寺家庄村民马书科说,代办员说存款没有风险,合作社在工商局有注册,工作人员有备案,有县政府支持,而且会有银监局的监管。

  让马书科及其他村民们放心存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些代办员曾是“信用社的人”。

  在河北很多农村,过去一直存在着代办员制度,每个村一个代办员。但是,随着河北信用社改革,金融业务逐渐从农村撤出。高邑县银监局负责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说:“那些代办员都不是信贷员,原来他们与银行还有些关系,但后来改革一下子裁掉了,代办员与银行没有关系。”

  柏乡县农民企业家刘玉栓说,代办员制度是方便不识字的村民,如果农民需存款直接把钱给代办员,取钱时只要和代办员说声就行。“按2006年河北省联社文件要求,高邑县撤销了代办站,但这个群体一直存在。”

  记者了解到,像马村的任景申、寺家庄的马玉昌过去都是信用社的代办员。另外馆陶县多位代办员都有银行信贷经历。在村民眼里,代办员一直都是农民与金融联系的纽带。“附近没有信用社,存取款到县城还要排队,耽误农活。”

  在信用社退出农村市场后,农民有钱了之后就会有理财需求,这给合作社带来市场,只要略高于银行利率,农民都会愿意将钱存到合作社。

  对于代办员代农民存钱业务,上述银监局人士称,农村的代办员更像是营销员,谁都可以干,比如你给银行介绍存款,银行给你些介绍费,那是营销费,这个是允许的。

  遍地开花的合作社

  我国的合作社发展较早,但真正快速发展是在2006年新合作社法颁布后,对合作社实施注册登记制,办理登记不收取费用。记者在多地了解到,这个操作变得异常简单,农民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就行。

  馆陶县工商局给《每日经济新闻》的数据是:馆陶县正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有160多家。在整个邯郸市,各类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上千家之多。

  合作社作为村民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服务对象为农民,由于农民需要集资买化肥农药,资金互助的功能开始出现。

  长期关注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专家姜伯林认为,合作社发展到资金互助是必然,“合作社不是简单地帮农民买买种子、化肥,资金合作社是要将农民的生产、流通、供销、消费联合起来,扶植农产品[-1.18%资金研报]进城,反哺农业,统筹农村的发展。”

  但在现实中,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偏离预期轨道。

  在馆陶县,多位代办员手持文件,以证明合作社开展存款业务的合法性。记者看到,这份文件由是银监会和农业部于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邯郸市对此也出台了相关文件。

  联合文件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作,接受银行业监督机构的监管,真正办成社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利益的合作性金融组织。”

  在上述文件的规范下,带有金融性质的合作社开始在河北地区迅速发展,像正信、伟光这类合作社在邯郸遍地开花,名称花样百出,方式却大同小异:成立合作社,以高额返利为饵,大量吸收农民资金“入股”。

  在邯郸地区,不仅是农民,包括城市居民也加入到存款行列。在馆陶,正信合作社的客户就有从事司机、公务员、教师等职业。

  在馆陶开出租的王师傅告诉记者,他自己就存了十万块钱到正信。“正信是政府重点支持的合作社,正信合作社几乎无人不知。”

  与普通合作社登记注册不同,邯郸这些合作社注册资金较多,在百万元以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工商注册资料了解到,馆陶正信合作社注册资金为300万元,注册时间是2011年2月14日;经营范围为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引进成员所需的先进技术。高邑宏运粮食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00万元,法人代表张文韬,经营范围为种植、组织采购、收购、销售农产品以及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等。

  记者注意到,这些注册登记资料并没有提到存储类的业务。对此,工商局表示,合作社开展金融业务是非法的。但是,按照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成员出资、开展资金互助并不违法。

关键词:农村合作社,利息,银行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