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降薪只是国企改革一小步
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迎来一次大动作。从近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传出消息,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方案关注的重点不仅是国有企业薪酬过高的问题,还涉及到不同行业央企负责人之间、金融和实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等问题。 此消息甫一传出,“中央企业高管降薪”立即成为了舆论热议的焦点话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一个说法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如果这一说法属实,改革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其实,从正式披露的信息来看,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目前还只能算是“建议”,尚不能算是正式出台的国家政策法规。但舆论的热议则充分反映了社会对这个问题的普遍关注。这样来看,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动刀,可以算是切中了社会的关切。 客观地讲,国有企业高管薪酬虽然明显高于普通员工是事实,但是相对于某些民营企业老板和外资企业高管,其年收入的绝对数字尚构不成天文数字。事实上,国有企业的高管们实际上也是一个颇为尴尬的人群。他们的职位通常是政府任命的,不拥有任职企业的资产;与盈利水平相当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他们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并不算太多,但是对企业的资产和经营决策却拥有巨大的处置权;除非触碰到了党纪国法,他们卸任后,基本上不可能对他们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错误的经营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地追究经济责任,等等。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仅凭道德觉悟而做到甘于清贫、廉洁自律、尽忠职守,恐怕很难做到。 另一方面,导致社会公众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不满的原因,首先还是因为国有企业所拥有的特殊地位。人们普遍认为国有企业的资产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这些企业得到了大量政策支持、垄断了大量稀缺资源,可以轻轻松松地挣钱,其生存难度和生产效率远远低于民营企业,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高管还要拿高薪,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关注,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关注。或者说,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改革要想取得实际效果,从根本上还是需要依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只有使国有企业彻底摆脱“特殊公民”的地位,才能理顺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关系。在国有企业其他方面继续保持现状的情况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限制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恐怕难以取得长期性效果,并且容易催生三种新的负面动向,一是国有企业采取瞒天过海、巧立名目的方法,千方百计变相增加高管层的收入;二是由于实际收入减少而导致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从国有企业流失;三是加剧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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