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险资投资非保险子公司控制超100家企业
所谓“其他投资”,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当中,除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从频频举牌上市公司,到大手笔进行海外投资……近年来,伴随投资渠道的拓宽,险资在“其他投资”方面的一系列大动作不时成为舆论关注焦点,防范投资风险日渐成为摆在监管层和投资者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历时近一周时间,对散落在各处的保险业“其他投资”进行了全面摸底,首次为您全面呈现险资“其他投资”现状。本期我们将为您介绍险资在保险子公司方面的投资状况,下一期,我们将介绍其在不动产、基建、金融理财等方面的运用情况。 试想一个场景:某一天当你开车进入某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你可曾想过,你刚刚交的高速过路费里面,最终有一部分将变成平安人寿[微博]的利润;又比如,你和家人去做体检,一了解才知道,原来这家体检机构的股东之一是新华保险(24.63, 0.34, 1.40%);甚至,未来某一天,你去美国旅行,入住纽约华尔道夫酒店,结果你发现酒店这幢楼属于中国安邦保险公司…… 事实上,这些都是正真实发生着的事情,伴随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不断拓宽,作为国内最大机构投资者之一的保险公司,正将其触角伸向包括房地产、健康管理、基础设施,甚至能源化工等在内的各个领域,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正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 近年来,保险业到底投资了多少家非保险子公司?这些公司业务范围如何?规模如何……为了解保险业非保险子公司的投资情况,历时近一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保险公司2013年年报进行全面梳理后发现,有超过20家保险公司合计控制了超过100家非保险类子公司,这些非保险类子公司中最多的并不是银行、也不是基金公司,而是房地产类公司。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14家保险公司共投资了49家房地产类公司。 保监会首次明确采取间接监管模式 近年来,保险业到底投资了多少家非保险子公司?这些公司业务范围如何?规模如何……以上种种,无疑是谜一样的数据。然而,近期保监会发布的一则新闻无疑将此类非保险子公司可能潜在的风险暴露在人们面前。 10月11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采取间接监管模式,对其风险进行全面监测。 谈及《办法》出台的目的,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其他行业,控制了大量不受保监会监管的非保险子公司。这类公司数量众多,分布行业广泛,法律关系复杂,内部交易频繁,一旦出现经营危机,将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鉴于此,《办法》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采取间接监管模式,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切实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根据《办法》,保监会将险企所属非保险子公司,定义为保险公司对其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不属于保险类企业的境内外公司。主要包括四类:一是银行、证券和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二是承担保险公司部分职能的共享服务类公司,如主要为保险公司或其所属子公司提供IT、审计、保单管理、物业等服务或管理的共享服务类子公司;三是投资保险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的关联产业公司,如与保险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投资类平台公司,为管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保险资金投资能源、资源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等企业股权形成的关联产业类子公司;四是其他无业务相关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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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险资投资,非保险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