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霸气”老总落马 国有资产损失4000多万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2014-10-30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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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国企老总如何把自己推进了“高墙铁窗”?此案对干部考察任用以及国资系统的廉洁风险防控又有怎样的启示?广东佛山市纪委在其官方刊物《廉洁佛山》上刊文,首次披露了该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韦顺海严重违纪违法案,不仅分析此案成因也坦言了“教训”。

据了解,韦顺海因犯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国有资产白白损失4000多万元

经查,韦顺海主要有“两重罪”:公私不分挪用国有资产做人情、独断专行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据了解,2005年上半年,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公盈公司下属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力公司”)下属的佛山市无线电六厂和佛山市正同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三水某拍卖公司对佛山市江湾路一处物业进行拍卖。2005年6月底,时任中力公司董事长的韦顺海为帮助朋友陈某在该次拍卖中中标,在明知陈已与他人恶意串通拍卖的情况下,于2005年6月30日挪用中力公司的200万元人民币给陈某用于拍卖活动。该200万元人民币于2005年7月12日归还给中力公司。

在陈某看来,只要好好巴结这位老大哥,就可得到很多好处。韦喜欢打羽毛球、喝下午茶、喝酒,陈便经常陪在左右,随传随到。办案人员找陈谈话的时候,陈说:“我待韦总,比待我亲爹还好!”

韦也认为:“陈某是个很不错的兄弟,踏实、灵活、够朋友!”韦愿意和陈讲江湖义气,甚至拿出200万元公款借给陈用于拍卖活动。

2007年6月,经时任公盈公司董事长韦顺海同意,中力公司下属南海水泥厂与某银行南海分行、杰X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南海水泥厂以文头岭土地作抵押,向杰X公司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逾期还款按每日罚息6‰支付。

2007年11月底,因南海水泥厂未能偿还上述借款,杰X公司将南海水泥厂起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未经上报市国资委批准,韦顺海同意,南海水泥厂与杰X公司调解结案,南海水泥厂连本金、利息和罚息在内共要归还杰X公司4300多万元人民币,但南海水泥厂一直未还款。

2011年,杰X公司再次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测算本息合计达到76304792.23元人民币。2011年6月,经韦顺海决定,南海水泥厂向五华县丰X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7500万元,加上公盈公司原来的资金人民币100多万元,将上述7600多万元人民币欠款归还给杰X公司。

事实上,公司财务总监等人就曾提出不同意见,但韦仍然坚持个人意见,强行通过了决议,多支付了4000多万元人民币,最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成因分析 法纪观念淡薄 缺乏制衡

韦把国企当私人账户,挪用公家的钱做人情。办案人员找韦顺海谈话的时候,韦竟然说:“我觉得陈某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就想帮帮他,拿公司的200万元借给他,很快就还了,应该不算是大事,从来也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公司经营有自主权,借款、还款的小事,又何必向国资委汇报呢。”

可见,韦顺海法纪观念淡薄。

韦顺海担任董事长期间,许多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系由其个人拍板决定即执行。根据佛山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下属企业的重大事项,均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然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佛山市国资委每年对企业进行党风廉政和财务监督检查,却都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或予以纠正。上下级公司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程序。

教训反思 催生国资系统廉洁风险科技防控新措施

除了加强监查机构联合监督,文中指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下属企业的固定资产处置进行线上监督,将企业的所有固定资产都纳入信息统计系统,资产处置行为必须通过网上审批,接受监督,防止为了个人利益,滥用处置权力,滋长腐败。

今年2月,有官方网站信息披露,佛山市国资委当时以公控公司为试点建设监控平台,实现了公控公司ERP系统与国资监控平台的数据全面对接,公司的业务数据和风险事项都被实时自动推送到国资监控平台上,克服了过去传统做法滞后性的缺陷,也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以达到降低廉洁风险的目的。

文中指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身处高位要慎初、慎终、慎微、慎独,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在选人用人方面,文中也建议指出,可以考虑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的做法,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国企高管进行考核,对于那些经营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群众口碑差的高管,坚决调整或辞退。南方日报记者 刘三琴

关键词:风险防控,串通拍卖,资产处置,国企,国有资产,国有独资企业,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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