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微利难掩承保巨亏颓势 行业呼吁区域费率
承保和经营“双亏损”成为多年来交强险给市场留下的最深印象,而2013年这一情况略有改观。保监会日前对外披露,2013年交强险实现盈利2亿元。不过,这一微利仍难掩交强险承保颓势,因为去年这一大险种承保仍亏43亿元,这一来之不易的利润归功于投资赚取了45亿元。 投资立功经营扭亏为盈 交强险是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2006年年中开始推行,然而连年的经营亏损让险企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与往年相比,2013年交强险的经营报告姗姗来迟。近日,50家经营交强险险企交出的第六份交强险年度业绩报告显示,交强险终于跳出连年亏损泥沼,实现2亿元的微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交强险已赚保费1206亿元,赔付880亿元,经营费用支付369亿元,也就是说,2013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3亿元,与2012年交强险承保亏损高达83亿元相比,2013年在业务量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险企经营交强险状况已明显好转。 险企在交强险方面严把经营关,压缩费用支出,防范骗保发生,费用率和赔付率不断下降。中保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去年交强险的赔付率与费用率都有所下降,分别为73%和36%,合计综合成本率为103%,创下了新低。 不过,投资收益创年度历史新高,达到45亿元,为这一大险种盈利2亿元立下大功。据了解,2013年交强险投资收益实现新突破,而2009-2012年这一数据分别为24亿元、25亿元、20亿元、29亿元。 不过这区区2亿元盈利,对于改变交强险现状仍是杯水车薪。中保协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443亿元,净利累计亏损254亿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交强险承保亏损态势仍没有改变。 险企承保盈利不足两成 从具体的险企来看,在50家险企中,仅有8家实现了盈利。其中,连年亏损的公司不在少数,如人保财险[微博]、民安财险、华泰财险、天安财险等险企至今依旧未实现交强险经营的盈利,但平安财险自2008年开始便连续六年实现盈利,已经累计盈利超35亿元。其中,2008-2013年分别实现盈利15.27亿元、1.77亿元、9.39亿元、0.49亿元、3.8亿元和4.3亿元。 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国寿财险扭亏为盈,2013年经营盈利1.76亿元,较2012年亏损的11.79亿元,可谓是经历风云突变。但是其承保情况并不乐观,虽较2012年亏损12.5亿元已有较大好转,但是其依旧未摆脱亏损泥潭,去年仍旧亏损1.19亿元。 与国寿财险同样在去年实现经营情况大反转的还有太平财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鼎和财险、长安责任保险和信达财险。其中,太保财险经营情况去年同比增长8.1亿元,达到7.26亿元。而其承保利润也扭亏为盈,去年实现2.26亿元。与此同时,太平财险、长安责任保险的承保利润也均实现扭亏为盈,分别实现1.5亿元和1.4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刚入市的9家外资险企全线亏损。2012年5月交强险对外资开放,目前已有9家外资险企获得经营权,包括富邦财险、美亚财险、利宝保险、安联财险、中航安盟、三星[微博]财险、现代财险、国泰财险和中意财险,去年合计亏损约为1亿元。 尽管绝大多数险企出现亏损,但是交强险在稳定社会和救助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中保协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50家公司共承保机动车1.47亿辆次,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共计17.8万亿元,处理交通事故赔案2253万件,垫付抢救费用22万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治和赔偿提供了有力保障。 行业呼吁区域费率制 此前,保险行业希望通过引入外资保险公司为交强险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学习外国经营经验,但这无法从根本上打破交强险连年亏损的困局。 保险专家指出,扭转交强险经营现状需要从经营模式上做出彻底的调整和改变。据了解,交强险实施以来,一直采取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遵循“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而在这种全国统一定价、保险条款一致的情况下,很难让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盈亏做出有效的把控。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实情况是,国内地域广大,各地经济发展、交通状况、赔付标准等都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在同一费率水平下,各地的经营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 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共有18个地区出现累计承保亏损,部分地区严重亏损,其中10个地区综合成本率超过了115%。例如,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重庆6个地区近五年合计收取交强险保费1036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然而这些交强险大省市综合成本率都超过了125%,其中上海这一指标最高,达到了138%。 因此,中保协建议,在完善交强险费率调整机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盈亏平衡。不过,这样的建议已提出多年,实现分区域定价也涉及多个方面。一位交强险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涉及税收、财政、交通、公安等,需要协调各方的政策,并不能草率推进。 此外,中保协还提出修订《交强险条例》的思路,增加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等,例如费率可支配收入等赔偿标准的年度变化实行联动。 |
关键词:交强险,微利,区域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