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激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要实现全面市场化?
■本报记者 胡潇滢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课题。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混合所有制承载着“探索新的产权制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繁荣”的重任。 在混合所有制的进程当中,国有资本跟非国有资本开始进行混合,这个过程当中,各方资本应该如何“混”?怎样改革让各方的利益有一个互补?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以及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董事长,在“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对他们所理解、认识、进行的混合所有制变革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混改不是简单的资本融合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2569家,市值29.4万亿元,位居全球前列,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发重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认为,混合所有制是把各种不同所有制的资本混合在一起,实现资本融合。要达到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就要发挥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但是目前一些正在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本身没有转变机制,资本的融合度不够。 王建宙表示,上市公司是股权多元化的一种表现,目前的国有上市公司已经初步达到融合社会资本的目的,吸收了来自公众投资者,以及民营资格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量资金。但是,他们只是实现了一种股权方面的财务投资,并没有在机制上实现很大的变化。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认为,谈混合所有制要理清概念,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不是一个概念,混合所有制既是多元的,同时又是不同的经济类型,这样才是三中全会讲的真正意义上的混合。 他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根本目的有三点,一是转换企业机制,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机制还是不活;二是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加企业活力和影响力;三是通过混合所有制来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互补。混合所有制不再是简单地把民企国有化,也不是国有经济私营化,这是一个新的,互相融合的一种形态。今后我国的经济应该是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跟民企,不用再去实行原来传统的一些管理方式,而是给予他们市场化的地位。增强企业的生命力非常、竞争力。例如中石化,能源行业本身应该属于竞争领域,通过混改,打破其垄断地位。 央企高管谈“混改” 格力电器曾经是由格力集团绝对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当时格力电器深受一股独大的困扰,直至2005年借股权分置改革之际,进行渐进式股权改革。2014年2月1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格力集团将剥离格力地产,珠海国资委也将公开转让格力集团不超过49%的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 这也是国内第一家从集团层面践行这一改革的国有企业,格力集团亦被称为“打响了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认为,混合所有制的最终目的,一定是全面实现市场化,“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在“混改”的过程中,民营企业资本进入国企,国企的治理得到改善,混合让央企经营的模式更加公平化。通过“混改”,推动企业治理的后续发展,完善职业经理人体系,为企业带来活力和期望。 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将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选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两家公司的入选与其之前积极推行“混改”有关。虽然是两家不同领域的央企,但它们的董事长却曾经是同一人——宋志平。2009年至今年4月,宋志平既是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又是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是央企历史上的首位“双料董事长”,其间,他主导了两家企业的“混改”。 作为“混改”的先锋人物,宋志平认为,混合所有制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完善产权制度,做到产权清晰,引入非公资本,实现员工持股;改善企业家生存环境,使企业有较稳定的发展;完善激励制度,将企业发展与激励机制对应起来,使企业充满活力。他认为,完善企业治理的过程中要实现员工持股,也要实现完善企业的管理架构,处理好公司的决策者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宋志平并不认同董明珠关于混改实现全面竞争的观点,他认为,公益保障类的企业是以公益保障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应该由国有企业完成,而竞争类的企业则应用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国企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与完全市场化成分的企业进行竞争。 |
关键词: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高管,混改,国资委,格力电器,央企,格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