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揭秘 按照职务设消费定额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揭秘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初开始实施,调薪涉及哪些企业负责人?薪酬将如何确定?薪酬之外的福利和待遇又将如何规范? 【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 ●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据记者多方了解,照此标准,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 由国务院国资委[微博]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微博]、中国移动[微博]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不得从下属企业领酬】 针对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央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记者同时获悉,根据相关精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便央企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 此外,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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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