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厅:京石高速已停止收取通行费
记者从河北省交通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京石高速于2014年11月22日到期后停止收费,保留正定、机场、新乐3个收费站代收其它高速公路联网通行费,代收联网通行费时间自2014年11月23日开始,到新乐至元氏高速公路郭村至南高营段(京石高速郭村至南高营段)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后结束,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后按新批准的项目收取通行费。 整条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京石段建成后,按照批准的收费年限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京石高速公路起自涿州(京冀界),终于石家庄(南高营),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项目业主为河北冀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的收费期为1993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2日。目前,起点涿州(京冀界)至廊涿枢纽互通段出京方向正常通行并收取通行费,进京方向封闭断交施工;廊涿枢纽互通至新乐郭村段双向封闭断交施工;新乐郭村至终点南高营段双向通行并收取通行费。 |
关键词:河北省,交通厅,京石高速,通行费 |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