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竞争格局 加强风控监管】民资“鲶鱼入水”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虽然国有银行网点众多,但它们并不能满足所有的金融需求,众多小微企业贷款依然不容易。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高、金融资源结构性短缺的局面,改善了大企业有银行支持、小企业缺乏银行支持的状况。同时,也有利于金融业自身形成更合理的竞争格局,促进差异化经营 竞争出效率。以“打破金融垄断”和“发挥地缘优势、支农支小”为初衷推出的民营银行,被寄希望于更好地实现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的金融权利。他们的身上,担负着老百姓盼望的“存款利率高高的,贷款利率低低的,银行服务更贴心”的愿景。 打破“玻璃门” 民资全面进入银行业 12月12日,筹备多时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由深圳银监局批复正式开业。 无独有偶,在上海,5家民营银行之一的华瑞银行日前已完成上海银监局的事前辅导和资格预审工作,公司章程及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网点建设等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期,上海银监局还批准同意上海青浦刺桐红村镇银行开业,该村镇银行除主发起人为泉州农商银行外,其余发起人出资大部分属民间资本。此外,银监会今年又同意了两家主发起行在上海市嘉定区、浦东新区和松江区设立3家村镇银行。 在浙江,民资参与银行业一直很活跃。在银行股份制改造方面,当地银监局引导民资通过开展取消资格股、提升法人股比例、培育持股5%以上核心股东、清理规范职工股等股权结构优化工作,逐步实现“适度集中”等股权优化目标。2014年1月至11月,浙江(不含宁波)共有12家农合行完成股改,新吸收45家民营企业入股,募集民资31.77亿元;在7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民资占比已达98.22%,其中64家已达到100%民资入股;新设村镇银行9家,共募集100家民营企业23.4亿元资本金。 在深圳,为了给前海微众银行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当地银监局对制度进行了创新性安排:首先,将试点原则赋予法律效力,与各发起企业沟通,经对方同意后由发起企业主动作出15项自愿承诺的书面声明,并写进发起人协议,并确立了承诺事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通过对自愿承诺的鉴证,继而解决是否持有绿卡、是否代持等问题的核实,并进一步增强了发起企业同意接受延伸监管、同意承担剩余风险等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构筑安全防线 加强监管防控风险 民资进入银行业,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国有大银行的国家信誉、遍及全国的分支机构和巨资打造的信息网络,民营银行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因此,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十分重要。在2014年,与之相关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银行破产处置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利率市场化方面,2014年前三季度,银行间市场已陆续发行同业存单427只,发行总量为4072亿元。2014年11月22日,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1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为民营银行构筑一道安全防线。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是:先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存放人民银行,设立专户管理;存款保险限额设定为50万元,以基准费率起步,逐步实行风险差别费率;有关基金的业务涉及保费征收、存款赔付、必要的信息收集和核查、早期纠正措施与风险处置等。 此外,《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初稿也已上报:一是确立了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处置模式,由行政机构主导风险处置,法院主导司法清算;二是细化了接管和重组措施,增加了风险预防和公共救助等程序,建立风险处置联席会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三是确保与存款保险制度相衔接。 作为金融改革的关键点,监管层对民资进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正不断完善。据介绍,下一步银监会将研究制定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首批试点民营银行筹建工作,搭建公司治理架构,选聘合格董事、高管人员,拟定经营方针和计划,建立主要管理制度和风控框架。 |
关键词:民资,市场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