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债券正式推出 明确募集资金需专户管理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构建迈出关键一步。根据22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了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开辟了债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业内人士预计,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有望快速扩容。 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近年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为绿色产业融资的债务工具。但在国内,与绿色信贷相比,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尝试发行过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相关领域的债券,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这些探索还没有取得市场普遍共识,相关机构发行的债券也没有成为投资者公认的绿色债券。 国际上绿色债券市场是自发形成的,主要靠市场主体和相关自律组织的自律。公告采用了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间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国内的金融体系还不够成熟,因此,监管部门发挥引导作用将更有利于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公告鼓励申请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法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或认证意见。对此,王遥表示,虽然绿色认证并不是强制的,但是得到绿色认证有利于发行人得到“责任投资人”更高程度的信任。另外,公告还要求发行人开立专门账户或建立台账,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的到账、拨付及资金收回加强管理。王遥表示,该规定比起国际惯例更为严格,更有利于监管部门追溯相关资金的走向。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不少金融机构对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兴趣很大,而兴业银行有望成为监管指引明确后第一单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人。另据记者了解,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在研究制订绿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管理办法,也有望在不久之后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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