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家庄市的王女士,2016年9月,经朋友介绍,购买了新华保险公司的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计40万元;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7年6月8日,王女士被医院检查确诊为乳腺癌,并于当日向新华保险公司报案,在接到报案后,新华保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查勘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慰问。王女士分别于10月16日、24日向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资料。接到资料后,公司于10月16日立案,经核查,王女士病情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内。10月19日、25日结案,并分别赔付重疾保险金40.7万元,医疗保险金1万元,合计金额41.7万元。
(新华保险石家庄中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