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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乱停车、乱收费?快来读读这份文件

2019-09-17 10:27:23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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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城市机动车占道停放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针对各设区市、县(市)城市建成区市政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和人行便道上设置(施划、安装)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加强停放管理,严厉查处乱收费、高收费行为,提高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

  石家庄新华交警大队抓获两名非法收取停车费人员。 记者 郭洪杰 摄

  各市县将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健全台账,确保车位基础台账全面准确。严格控制主次干道路内停车,机动车道内严禁设置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要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实现路内停车执法全覆盖,着力消除停车乱象。发挥清障车辆作用,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时间成本,对因违法停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坚决追究事故责任。建立路内停车泊位基础信息数据库,适时导入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交通大数据,实行信息共享,便利群众应用。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管理,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夜间限时停车泊位。鼓励单位、居住小区、个人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开放,有效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

  此外,针对停车收费乱象,各市县将督促经营性停车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通过差异化收费调控停车需求。开展路内停车收费专项治理,采取暂停收费行为、约谈经营管理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同时,加强停车泊位使用、停车服务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各市(含市本级及所辖县市)要于9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河北省公安厅。10月中下旬,两单位将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随机抽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直至报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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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乱停车,乱收费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