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引资方案如期推出
6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经重组后,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这是中国石化继今年2月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4月完成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后的又一重大进展。 据了解,其销售公司已完成本次引资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4月30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3417.58亿元。本次引资不会采取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引入的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中国石化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 本次引资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阶段实施。从引资流程看,分两个阶段多轮竞价。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将共同成立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的评价委员会,对选定的意向投资者进行评议。 第一阶段是选择和确定投资者,第二阶段是谈判交割。从公告内容看,对投资者的选择确定体现了“三个优先”,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 目前,该销售公司油品业务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在境内成品油销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公司以遍布全国的零售网络为基础发展的非油品业务,也增长迅速。 公开资料显示,国外成熟市场加油站利润有50%来自非油品业务。据了解,未来,中国石化在发展优势油品业务的同时,将发挥平台优势,拓展便利店、汽车服务、O2O、车联网、金融服务、广告等非油业务,逐步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 |
关键词:引资,投资者,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民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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