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放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条件 外资占比可达七成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今后,北京将实施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其外资比例从目前的49%放宽至70%,最低注册资本金由30万美元下调到12.5万美元。 这是15日正式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中透露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董小华在1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19家,其中公共服务机构400家,经营性服务机构719家,从业人员近15000人,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人民币。 他指出,目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体系不完善,国际竞争力较弱。北京将加快推进国际化步伐,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北京现有37家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董小华强调,北京将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跨国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拥有的股权从目前的49%放宽到不超过70%,最低注册资本金由30万美元降低到12.5万美元。 此外,董小华表示,北京还将鼓励支持在京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向世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他表示,对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机构,按15%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离岸外包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董小华还谈到,目前北京市经营性服务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85%以上都是小微企业,行业规模偏小。因此,意见中指出,北京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高校毕业生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将纳入国家和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董小华还表示,北京将采取措施打通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战略合作,在更大范围发挥资源配置和辐射带动的作用。 根据意见,到2020年,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将达到1600家,行业年营业总收入突破18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不低于10%。(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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