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暖气费收滞纳金空置房停暖收拆装费违规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杜慧 2014-10-20 0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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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交暖气费的时候了,一些奇葩问题又来了石家庄物价部门提醒大家,发现物业违规收费可举报

 物业一纸通知贴在单元门上。

  物业一纸通知贴在单元门上。

  暖气费也有“滞纳金”?这还是头回听说

  居民遇此问题,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2014年取暖从10月10日至11月5日收费,超过日期收滞纳金5%。空置房取暖费在10月20日前到物业办理停暖手续,拆装费300元。”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良城逸园小区一则通知引发业主纷纷议论,“暖气费也有‘滞纳金’?空置房停暖还要交‘拆装费’?这些新词还是头一次听说。”他们质疑:这种收费有无根据?昨日,记者赶赴良城逸园小区。

  记者看到,物业发出的通知就张贴在各单元楼的防盗门上。一位家住1号楼的业主说关于暖气“滞纳金”和“拆装费不清楚,“我家基本上每年10月底就交上了,没有超过期限。”

  6号楼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不光我们小区,旁边西简良小区也有这种通知。”据他介绍,两个小区相邻,而且物业也是同一家。记者又来到西简良小区,果然看到每个单元门口都张贴着大致内容一致的通知。6号楼的业主告诉记者,“据我所知物业每年收暖气费挺困难的,有的人拖着不交,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取暖考虑,但是收滞纳金的做法有些欠妥。”4号楼一位女士说,“别的小区没有这种规定,感觉挺别扭,有些霸王条款的味道。”

  关于“拆装费”,大部分业主表示“没有办过空置房,不清楚具体情况。”为此,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物业负责两个小区,由于住户太多,每年暖气费都不好收,今年到现在才收了不到20%。供热公司要求我们提前上交取暖费,为督促业主尽早交齐,我们才通知超过期限要交‘滞纳金’。”关于“拆装费”,他表示无奈,“小区暖气是分户并联的,有的业主申请了空置房但又自行打开阀门取暖,给物业带来不少损失,为杜绝这种问题,物业往往要派专人去卡断管道,‘拆装费’就用来支付这部分工人工资。”

  针对暖气的“滞纳金”和“拆装费”问题,记者咨询了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称,并无相关规定允许物业收暖气滞纳金。而“拆装费”属于物业内部问题,不过他表示“分户并联的暖气办理空置房不涉及锯管问题,收取拆装费也是不合理的。”

  记者随后咨询了石家庄市物价局。对方表示,没有暖气费“滞纳金”的相关规定,分户暖气收“拆装费”是明令禁止的。居民若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凭相关证据向物价部门举报。记者文清实习记者马英娟

 

  不交物业费就限电门脸租户很郁闷

  “我租用这间门脸开店6年了,今年9月份突然接到物业通知让交下半年的物业费,”日前,石家庄市育才街沿街一位商户贾先生给晚报打来电话称,“因为没有交物业费,这两个月买电十分受限,店里生意很受影响。”贾先生很纳闷:以前从没收过物业费,为何今年要收了,2元/平方米的标准又是怎么制定的?

  贾先生告诉记者,他2008年从华药一区一位业主手中租到这间门脸。租用门脸6年来,水、电、暖气等费用一直由华药一区物业代收。今年9月,贾先生突然接到物业通知,要收今年下半年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元/平方米。

  贾先生有些吃惊,“之前也从来没收过物业费,为什么现在要收?”他算了一笔账,按照通知的收费标准,他的门脸半年需要上交近千元物业费。“物业对商户的服务内容很有限,为什么收费却这么高?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贾先生不禁质疑。像贾先生这样租用门脸的还有很多,只有少数商户交了物业费,其他商户纷纷表示,“限电的日子不好受,可交费又心有不甘”。

  随后,记者联系了华药一区物业。一位胡姓负责人表示,“物业给商户提供各方面的服务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理应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也是参考其他物业公司对商户的收费标准制定的,而且相对来说比较优惠。”关于限制购电的措施,另一位工作人员称,“限电的举措实属无奈,且并非不卖电。这样也是为了给他们提个醒,尽快交物业费。”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的邵明涛律师认为,像贾先生遇到的这类问题应先同房东沟通,明确该门脸一直以来物业费的收取情况。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商户应向物业部门交纳一定的服务费,但物业以限电的方式“提醒”,造成商户经济上的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关于该收费标准,他建议咨询物价部门。

  记者随即拨打了市物价局相关部门的电话,对方称:“商铺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其收费标准无明文规定,一般由商户和物业部门协商决定。”实习记者马英娟

  商住楼空置能申请20%的物业费吗?

  开元花园小区业主王先生入住小区多年,可由于工作调动常年不在石家庄,就到物业处申请空置房,想只缴纳20%的物业费却被拒,理由是该条例在本小区不执行。这令王先生感到不解,难道因为小区是商住两用楼所致?昨日,他向本报打来咨询电话。

  王先生多年前购买了开元花园小区的房子,购房时,合同显示该楼盘为商住两用楼。2007年,小区交房,他装修入住后一直按时缴纳物业费。他后来调到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最初,我们也是全额缴纳物业费,后来,我听说空置房可以缴纳20%的物业费。”这期间,他还上网查阅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签订的合同中对这个没有其他约定,而且我符合空置房标准,可物业就是不执行。”王先生说虽然他已全额交纳了物业费,可总是心生疑惑。

  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空置房不执行20%的物业费,因为他们没有接到相关文件通知,若是缴纳取暖费则可申请空置房。

  那么,商住楼是否可以申请空置房物业费?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商住楼并非普通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也不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若物业合同中对空置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市物协秘书长刘明也持相同观点,认为商住楼空置房收费标准以双方协商为准。

 

关键词:暖气费,滞纳金,拆装费,违规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