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条例征求意见 拟可在境内外投资运营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可以在中国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分析,这预示着社会保障基金有望首次投资境外市场,基金收益也将获得更大上升空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金投资范围,规定基金可以在中国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科学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郝演苏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内容是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的重大突破,这有望赋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个新的投资通道。由于此前曾有观点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不算太高,新的投资方式将会给予其更大的运营空间,使其投资收益率获得更高的上升空间。 不过郝演苏也分析,由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属于国家社会保障的储备基金,因此这也先天决定了其投资风格不可能过于激进,而会偏于保守。因此预计即使新政施行,初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仍会考虑以风险更加可控的国内市场为主,其境外投资可能在较长时期内,都会只占据少数。 >>背景链接 社会保障基金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于2000年8月,是国家社会保障的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其基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构成,而是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10187亿元,累计年均投资收益率7.95%。 |
关键词:社保基金,征求意见,境内外,投资运营 |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