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发地方债利率市场化:利率由地方和银行协商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财政厅分别下发了关于组建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其中山西省财政厅以“特急”的方式下达通知,两地均要求报名承销团的机构在5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财政厅。 此前,已有江苏、重庆、安徽、贵州、新疆、天津、河北、山东等8省市自治区公布了2015年首批一般债券发行额度及期限,加上最新的省份,至少已有十省份进入地方债券发行程序。 地方债券发行节奏加快 山西省通知称,2015~2017年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优先承销能力、控制风险”的原则,拟组建承销团成员20家,在此基础上,按照《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主承销商评价方法》确定主承销商8家。 据了解,山西省的债券发行工作将于6月启动。 内蒙古财政厅公布的组建承销团通知显示,内蒙古政府债券包括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分期分批发行,将选择不超过30家的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 有地方财政厅人士坦言债务偿还压力大,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将有利于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置换后的融资成本会降低到5%左右。如果某省的利息负担每年在100亿左右,通过发行地方债能减少一半的利息支出,既缓解了地方的支出压力,也为地方挪腾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 不过,自江苏省债券发行延迟之后,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地方债发行将在多省市全面延迟,主要是因为上万亿规模的低利率、低流动性政府债难获投资者青睐。 利率由地方和银行协商 对于债券发行延迟,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有关负责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采访时说,已经了解到江苏发债延迟的情况,“我们的债券发行还是按财政部的要求来做,按中系统招标是多少就多少,利率发行全部市场化。” 根据财政部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然而,在地方债务压顶的背景下,利率也不会高于国债太多,最终利率的水平是由地方政府和银行之间协商。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债券的收益率适当地高些,让银行投资有适当回报,还是会有市场的。 不过,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博弈尚处于僵局。由于近期地方债发行推迟,业内普遍认为不可避免地要通过政策上一些特殊安排来实现。 连平说,“从当前来看,一方面需要迅速取消存贷比,降低商业银行的成本,另一方面适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的负债成本低,商业银行购买地方债券也会有积极性。” |
关键词:地方债,地方,银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