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启动医保服务医师诚信管理制度
近日,石嘴山市正式启动医保服务医师诚信管理体系,在全市建立医保医师诚信管理制度,按分值考核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 该市医保中心通过医保监控系统,对全市医保服务医师是否存在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票据等资料;允许非参保人员以参保人员名义就医或冒用他人医保凭证;虚记费用、将非医保支付项目串换为医保支付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或搭车带药;不按照病情需要滥用大型设备检查、贵重药品或者向参保人员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分解住院或者故意延长其住院期限;分解收费、超量开药;违法违规或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等8种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诚信管理。 医保服务医师年度诚信测评实行计分制。医保服务医师每个自然年度初始总分为15分,同一自然年度内,医保服务医师扣分累计达到5分(含)以上的,给与劝诫;扣分累计达到8分(含)以上的,暂停1个月(含)以上3个月以下医保服务协议;扣分累计达到12分(含)以上的,暂停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下医保服务协议;扣分累计达到15分(含)以上的,暂停6个月(含)以上12月以下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医师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基金重大损失,且连续两年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累计达12个月以上的,或连续二次扣分累计达15分以上的终止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再申请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被注销后,不得为医保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医保医师资格在注销期间涉及医保病人的所有费用,医保中心均拒绝支付。被暂停的医保医师人数达到医保医师总人数的30%以上的,医保中心将暂停该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不再拨付该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期间的医保费用。(记者张建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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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