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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金融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付岩辉、刘立 2017-04-11 08: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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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宽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在深度贫困地区组建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扶贫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

  在近年金融扶贫取得成绩基础上,今年我省将继续落实金融扶贫相关政策、意见,完善政府搭台增信措施,指导深度贫困县建好用好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网络、产权交易平台,足额落实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指导深度贫困县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开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引导银行降槛降息。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金融扶贫工作专题调度会议获悉的。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由省金融办牵头,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扶贫办、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工信厅及相关金融机构成立了全省金融扶贫组。近两年,在全面总结阜平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省由点到面,层层推进,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截至去年年末,全省62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3832.6亿元,增长19.2%,高于全省贷款增速3.4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618.2亿元,同比多增124.5亿元,发放扶贫再贷款25.4亿元,金融扶贫工作成为我省一张亮丽的名片。

  今年我省金融扶贫工作将继续落实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扶贫金融体系,增强脱贫攻坚力量。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银行范围扩大到村镇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督导深度贫困县政府按乡(镇)明确扶贫小额信贷责任银行,对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掌握贷款需求,及时发放贷款。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组合使用金融、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到深度贫困地区开设网点。放宽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在深度贫困地区组建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扶贫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深度贫困地区政府出资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收取担保费用。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扶贫产业,缓解贫困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深度贫困县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规模,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配合做好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搭建扶贫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服务信息交流平台。筛选深度贫困县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搞好银企对接。

  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充分利用证监会对国定贫困县企业在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政策,为深度贫困县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精准服务。积极组织引进优秀企业入驻深度贫困县。会同地方政府、农业、工商等部门按照资本市场要求建立上市后备数据库,实行重点辅导。建立深度贫困县企业债券市场融资后备企业库。研究制定《关于资本市场服务我省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方案》。

  同时,将继续全面推广“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政银保”阜平经验,鼓励各深度贫困县政府与保险机构,通过“联办共保”运营模式,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兜住企业、农户创业发展风险底线;通过“联办通保”模式,防止贫困人群在创业致富中因病因伤致贫返贫。鼓励各农险承办机构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开展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关键词:河北,金融扶贫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