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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提至49.13万元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2013-04-30 1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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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市人社局在钟楼邮局门口举办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记者在此获悉,今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491300元。

  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今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91300元,而去年的这一标准为436200元。据介绍,以往每年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的提高基本是在每年的四、五月份,由国家人社部下发通知确定,从今年起,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将以自然年度来调整,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调整。

  据了解,我市现有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3万余家,133.47万人。从去年起,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涉及13万人。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以往超过退休年龄却又被单位返聘的这部分人群,由于超出了法定劳动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继续参加工伤保险,如果一旦他们在工作时间出现了工伤事故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给聘用单位和家庭个人都带来沉重负担。目前,人社部正在修订有关条例,这部分人群有望继续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一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工会组织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期,将给工伤职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一次性|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