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超市收银员复制顾客银行卡 盗刷60万元
□本报记者姜东良 □本报实习生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车倩 先从网上购买银行卡采集器、复制器等作案工具,再应聘到大型超市当收银员盗采顾客银行卡信息,之后复制银行卡盗刷。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林某用这种手段盗刷顾客30多张信用卡,总金额达到60余万元,最后通过购买110余部苹果iphone5S手机等赃物销赃套现。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提起公诉。 离职收银员疑点重重 从去年12月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陆续接到“银行卡被盗刷”的报案,报案人都称自己的银行卡遭到盗刷,其中被盗刷金额最多的杨某损失了26万余元。市南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所有的报案人都有一个同样的经历——曾在宁夏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内消费过,其中一名报案人表示,从办了那张银行卡后就只在这一家超市消费过。 发现这一线索后,警方来到这家大型超市调查。超市工作人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2013年8月底,超市招聘了一名27岁的外省男子林某当收银员。当年9月,林某在收银时与一名顾客发生争执。当天,林某在给一位老人结账时,老人拿出银行卡在POS机上刷卡后,发现林某结的账有问题。林某说,所有的账都有存根可查。之后老人便离开了,但没走几步突然回头问林某:“你在那记什么?”林某称没记什么,两人为此发生争执。随后,林某被超市负责人带到办公室谈话,林某表示要辞职。当林某离开办公室走到楼下时,被超市保安拦住,林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对着保安比划之后趁机逃跑了。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警方随即调取了林某在超市工作期间的录像。警方查阅录像发现,林某在收银时总有些小动作,有时在刷完一名顾客的银行卡后,就拿着银行卡弯腰不知在做什么。等到顾客走后,他又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掌握到这些线索后,警方认为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年初,警方在市南区一超市门口将林某抓获。 盗银行卡信息制伪卡 经过审查,林某对自己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林某交代,2012年年底,他结识了尹某。2013年3月,两人在一起吃饭时,尹某称在网上看到有人复制、盗刷别人的信用卡来钱容易,不易被人发现。一番合计后,两人决定用盗刷银行卡的方式发一笔横财。随后,两人从网上购买了复制银行卡的设备,并通过远程教程学会使用。 据林某交代,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的形状是长方形,与手机差不多大,中间带有一个刷卡槽,使用时将卡在刷卡槽上刷一下就可以将信息复制保存下来,然后用USB数据线导入电脑,之后通过复制器制作伪卡。 为了窃取更多用户信息,尹某还怂恿林某到超市内做收银员。在工作期间,林某将银行卡采集器偷偷放在收款台下面藏好,等有顾客刷银行卡消费时,趁机记住顾客的银行卡密码,并将银行卡信息复制到采集器中。 刷卡购手机转卖获利 在采集到顾客银行卡信息后,林某与尹某伪造制作了30余张银行卡,卡号和密码都正确且能使用的信用卡有10张左右。 因为信用卡有提现额度,林某与尹某想到了通过购买手机再转卖的方式销赃。警方查证,从去年11月到今年1月,林某与尹某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在ATM机提现2万余元,在青岛市的黄岛区、李沧区、四方区和烟台市等多处商铺或网络电商平台刷卡购买110余部苹果iphone5S手机、一台ipad电脑及其他商品,之后,二人通过网络联系等途径倒卖销赃。 目前,市南警方正全力追捕另一名嫌疑人尹某。 编后 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持卡人数量不断增多,不法分子也将“黑手”频频伸向银行卡。近年来,我国银行卡犯罪高企,并呈现出日趋科技化、团伙化的特点。针对银行卡犯罪现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瞄准犯罪各个环节精确打击。然而,在利益驱动下,银行卡犯罪隐隐呈现屡打不绝之势。 如何根除银行卡犯罪?一方面需要公安机关继续出重拳,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部门规范银行卡、POS机的发放和管理,需要互联网监管部门严查各类不法信息。总而言之,根除银行卡犯罪非一日之功,相关部门应建立一个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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