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放款过百亿 带动近57万人就业
11日,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截止今年5月底,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放款总额已累计达到100.6亿元,直接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妇女、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等各类人员17.1万人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56.8万人实现就业。 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工作的良性发展 2012年6月《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进一步明晰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现行政策,对工作开展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 2013年9月省直有关部门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为小额担保贷款持续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截止5月底,全省各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7.43亿元,累计还款46.4亿元,贷款到期回收率在99%以上。 多措并举夯实基础,确保工作高效开展 目前,河北省各设区市和县(市)两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现有担保机构112家,其中市级担保机构11家。部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将经办金融机构引入办事大厅,着力实现高效、便民的服务措施,真正实现“一站式”贷款发放服务。 为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各地结合创业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首问负责制、审贷员岗位自律制、绩效考核制”等工作制度,健全与完善“三审四查、联合审查会议、贷后跟踪服务”等流程规范,从“申、核、保、贷、服、收”等方面,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激励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各环节放贷的工作效率。 拓宽放款渠道,实现金融运作多样化 目前,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四类。各国有商业银行均与省人社厅签订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合作框架协议。 邮政储蓄、城市商行和农信社是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经办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承担着大多数贷款发放任务,华夏、兴业、民生、中信、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有参与其中。 |
关键词:小额担保贷款,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