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ST超日重整申请 股票仍暂停上市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 马欣)*ST超日(002506)昨日晚间公告称,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毅华公司”)对超日公司的重整申请。 *ST超日提示,即使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得到通过并执行完毕,“11超日债”债券持有人也存在不能全额受偿的可能。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自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超日太阳破产重整申请之日起,“11超日债”将被视为到期,并同时停止计息。 *ST超日还在公告中提示消费者,“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已于2014年5月28日暂停上市,债券已于2014年5月30日终止上市,故本次上海一中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不会改变公司相关证券的交易状态”。 |
关键词:超日,ST,暂停上市,股票,受理 |
责任编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