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亟待推出 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
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 权威人士介绍,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包括通过差别费率、早期纠正等措施防范银行风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和明确赔付政策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差别费率、早期纠正等措施防范银行风险。银行安全经营是对存款人的最好保障,因此存款人保护的第一个层次是防范风险。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对高风险银行提高费率、采取风险警示和早期纠正等措施,可促使银行稳健经营,有利于防范风险,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当银行问题严重时,及时启动风险处置,避免损失扩大,防止股东和经营者在资本耗尽以后“吃存款”。因此,存款保险是在现有审慎监管基础上,再增加一个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存款人保护。 二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存款人保护的第二个层次是在银行经营失败时妥善化解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在处置化解银行风险时,可发挥存款保险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市场力量,促成健康银行与倒闭银行之间的资产收购与债务承接等市场化重组,将倒闭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银行,这事实上可使存款人全部存款都得到充分保护,免受银行经营失败影响。这与传统上简单的停业整顿、撤销清算相比,对各类存款人都更加有利。 三是通过明确的赔付政策为存款增加一层“硬保护”。存款保险通过立法明确宣布存款担保和赔付政策,首先在法律效力上让公众更“踏实”,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引入限额保护的概念,但由于其赔付更明确、更及时、更有保障,而且为绝大多数存款人都提供全额保护,因此存款人整体上在资金安全方面感觉更“踏实”。 这位人士介绍:“根据存款分布一般规律,通过设定一个适当的存款保障限额,可确保99.5%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完全覆盖。如考虑一个家庭的存款可放在其不同成员名下,同一存款人可在多个银行开户,事实上可获得的存款保障将提到更高。” 他说:“假设银行出现经营倒闭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政策一般是采取资产收购与债务承接等处置方式,将问题银行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银行,无需进入直接赔付环节,储户存款因此不会出现损失。” 存款保险可实现及时赔付,通常是周五关闭,周一就完成存款转移或赔付,这就在赔付效率上进一步加强对存款人保护。银行出问题,老百姓不仅“肯定能拿到钱”,而且还能“马上拿到钱”。 对商业银行业绩影响不大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要求商业银行上缴保费。专家表示,保费金额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影响会很小。 业内人士介绍,存款保险费率通常以万分之一为单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在银行体系运行比较平稳时期建立的,估计起步时的费率不必要太高,可通过一段时间的逐年收取,逐步积累存款保险基金。 这位人士表示:“假设一开始的平均存款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二。同时以一年期存款为例,其利率是百分之三,那么金融机构缴纳的保费尚不足其利息支出的百分之一。再比如,与存款利率调整动辄影响资金成本0.25个百分点相比,以万分之一计算的存款保险费的影响是十分微小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对于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较好的上市银行,其费率还会更低一些。经过近几年改革,银行资产质量、资本实力、盈利能力明显提升,能够承受存款保险成本。” 从利润看,假设存款保险费率平均为万分之二,考虑到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收益率在1%左右,简单换算可以知道,存款保险费占利润的比例要低于2%。从利润增速看,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会影响金融机构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但从次年开始这种效应将由于基数因素被消化。 |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市场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