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回应地方债违约:历城城建贷款非地方债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海升 郭威 2014-07-02 17: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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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媒体刊发“关于济南历城区城建公司3500万贷款逾期”的调查报道,并以此作为地方债违约的样本。大众网记者多方核实,报道存在多处不实,其中,历城城建从未被纳入济南政府融资平台,本笔贷款也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另外,济南城投为历城城建提供的担保源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并非报道中所说的“为缓解政府平台贷款的风险而在2010年追加的担保”。

  资料显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806万元,为济南市历城区建设管理局全资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新区建设;旧城改造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开办市场及管理服务;房屋租赁。该企业近三年已无开发项目,主要经营业务为租赁自身名下房地产。

  记者从齐鲁银行了解到,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后,陆续与该银行开展业务,但业务相对较为分散,金额也较小,担保方式也各有不同。至2002年起,为了加强管理,齐鲁银行将该企业分散在多家机构的业务进行整合,统一归口至营业部办理。随着业务的整合,该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逐渐固定为由历城城建提供抵押物担保,以及由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5年,历城城建向齐鲁银行申请三笔共计3520万元贷款,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为两笔贷款担保,其中一笔1500万元贷款由济南城投为其提供担保。至2008年,该业务办理展期,2010年展期到期,在压缩10万元后,对剩余的3510万元贷款办理了借新还旧手续,担保方式仍为两笔抵押担保,一笔济南城投保证。该贷款于2012年2月出现逾期,随后齐鲁银行依法将其诉至法院,齐鲁银行胜诉并生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拟拍卖查封的股权及抵押房产。

  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历城城建从未被纳入融资平台机构内,本笔贷款也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据银监办发【2010】年244号文件规定,融资平台采取清单式管理,由各级银监管理机构负责清查和甄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且按季度对清单进行修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融资平台的增补及退出。清单内涉及的融资平台所发生的贷款,被称为融资平台贷款,定期进行统计和监控。

  而历城城建公司从未被监管部门确认为融资平台,相关数据可参考中国银监会公开发布的每一期融资平台清单。历城城建公司虽然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但其经营活动的开展,完全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并不是地方政府用于融资的跳板,其归还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也是来自经营活动的资金。

  另外,济南城投提供的担保源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并非报道中所提为缓解政府平台贷款的风险而在2010年追加。

  济南城投与历城城建有多年的业务往来,追朔至2002年,济南城投就已开始为历城城建的业务提供担保,此后随着业务的延续,该担保关系也随之延续。该媒体在报道中将该担保关系描述成“为为了配合监管部门对于融资平台贷款的管理工作而追加的担保”,在采访中,齐鲁银行发表声明称,这与事实严重不符,并表示,可以提供多年来济南城投为历城城建提供担保的合同作为证据。

  而且在实际中,济南城投虽然作为已被列入清单的融资平台,但是该笔业务是历史延续的业务,与企业正常经营有关,并非融资平台贷款。

  相关链接

  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等企(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济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被包装出来的资金和现金流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再辅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资金的目的。

关键词:齐鲁银行,地方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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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