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峰:把新一轮财税改革“硬骨头”啃下来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明确提出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重点推进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体系,以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三个方面的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一向被视为改革深水区中最深层的领域,也是改革进入攻坚期的重要标志。本次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改革时间表和推进路线图,要求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并于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制度的良窳,攸关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长足进步。必须抓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 要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进一步改善民生导向,优化中国经济的宏观政策布局;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均衡,加紧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新格局等等,财税体制必然与解决这些问题是密切相关、息息相连。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就必须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改革领域作为突破口和主线索。毫无疑问,财税体制改革是此中必须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精神,只能进取、不能后退!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极为重要的,如今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路径也已经清晰,列出的改革时间也相当紧凑,下一步就必须加紧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加快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政府性预算规范、透明、效能;加快健全税收制度改革、打造“阳光”税收、促进赋税公平正义。 把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我们不单要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更要着眼于研究、谋划、探索事关财税体制的统一制度框架体系问题。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肯定有许多不容回避的利益调整与切割关系,甚至改革牵涉的利益关系将会非常复杂、阻力重重。比如,调整央地财政关系是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头戏”,改革动作大且难度亦大,其调适过程必然要对经济领域及其他方面造成深刻影响。还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表面上是牵涉理顺与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可要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就离不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型,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与质量。 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可以说是对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落实。在改革方案当中,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等改革重点,不少人特别关注到当中的“稳定宏观税负”这个前提。下一步税制改革,把“稳税负”当做一大前提,那么,“稳税负”政策是不是等同于维持现有的宏观税负不变,既不提高也不降低?在“稳税负”前提下,改革推进会不会“打折扣”,还是要当做着眼于当前和长远的折中选择?假如全国整体税负水平维持不变,压在企业身上的那些“千金重担”能不能真正卸下来一点,降低企业的实质税负水平有没有成为可能?此外,税制改革要推进,要达到稳定宏观税负这个要求,就需要对税制结构性进行调整,那么,一个大大的问题就出现了:该增那一块,又该减那一块;该增谁的,又将减谁的呢? 看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有效推动、实质推进,就不能“闭门造车”,也不能异想天开、刻舟求剑。李克强讲过,本届政府会用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抓好财税体制改革”已被列入2014年中央政府重点工作,改革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这块“硬骨头”必须啃下来,更要啃出味道来! |
关键词:财税改革,大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