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营改增后减税43.28亿元 97%的纳税人实现减负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杨文娟 2014-07-07 0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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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5月底,河北省“营改增”试点政策已实施10个月时间。据统计,纳入试点范围的8.5546万户纳税人,约有8.29万户纳税人税负减轻,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97%以上,共减负43.28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整体减少税收18.15亿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减负25.13亿元。

  自去年8月1日启动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以来,河北省先后分三批完成了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服务业等试点行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工作。从纳税人类别看,一般纳税人9889户,占11.56%;小规模纳税人75657户,占88.44%。试点10个月,与缴纳营业税相比,一般纳税人减少税收12.9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少税收5.2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范围增加,减负效应明显,10个月合计抵扣25.13亿元。其中,新增交通运输服务抵扣项目13.59亿元;新增部分现代服务抵扣项目11.54亿元。另外,据测算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对我省原一般纳税人全年带来新增抵扣预计1.61亿元。

  据省国税局主管流转税工作的副局长史育红表示,从“营改增”中长期效果看,不但现代服务业仍会保持低税负,税负暂时上升的交通运输业随着纳税人逐步规范管理,索票意识提高,抵扣税额增加,税负也会逐步下降。由于“营改增”打通了传统制造行业和现代服务业之间的增值税链条,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消除了产业分工的隐性税负。

  据介绍,试点实施至5月底,全省共新增试点纳税人41237户,月均新增试点纳税人3800户左右。其中,17134户企业属于在运行期间增加试点服务业务项目,24103户为新办企业,且呈逐月上升趋势,累计带动新增就业岗位约15万个。

关键词:营改增,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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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